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混在19世纪美利坚 > 第七十六章 剑术老师
  胖子起身告辞,楼梯又上来一个人,两人似乎认识,打个招呼擦身而过。
  这人身材较高,全身黑色修身服装,这种风格汤姆还是在这个时代第一次见到。浑身上下鸡零狗碎亮晶晶的金属物品装饰品极多,黑色牛仔帽还扎了一圈黑色丝带。腰间枪带油光铮亮,右边插着一把华丽的限量版黄金装饰二十锤,左边居然挂着一把轻剑。
  这种剑这个时代并不少见,甚至直到二战时都有人佩戴,剑身纤细,以刺击为主,有护手,实际上,这是后来击剑运动用剑的前身。通常只有贵族佩戴,基本上,装饰作用大于实战意义,但依旧非常危险。
  这位脚上还穿着一双黑色尖头高筒高跟牛仔靴,靴子上布满了繁杂的花纹刺绣,一看就不是便宜货。
  牛仔靴做成这副模样是有深刻实用价值的。
  较高的鞋跟可以减少骑马时脚从马镫脱落的概率,没有鞋带和精确的尺寸设计可以让牛仔不幸堕马并被马镫卡住脚时,可以第一时间摆脱靴子把脚抽出来,免得被马拖死踩死。光滑的鞋底可以轻易的把脚伸进马镫和下马时离开马镫。另外30公分左右的高筒可以避免腿部与马鞍的摩擦,高筒还能弥补没有鞋带带来的缺陷,可以在步行时抓住腿部。当然,所有实用设计中,刺绣除外。
  很多人觉得牛仔靴是地地道道的美国产物,然而并不是。18世纪时,德国赫斯佣兵受英国人雇佣参与美国的独立战争,他们穿着的赫斯靴就传入了美国,在这个基础上发展成后来的牛仔靴。
  马丁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这个不同寻常的人物,没办法,这个人的扮相太胀眼睛了。
  不过这人并没有过激的举动,更不是来行刺的,这位踩着模特步,浑身上下都不便宜的骚包货居然也是来借钱的,让有点紧张的马丁大跌眼镜。
  汤姆有点懵逼,怎么三天两头有人来酒馆找他借钱。现在连不认识的人都找上门了?
  “能说说你借这一千美元是用来做什么的吗?”
  这人耸耸肩道:“我打算开个裁缝店。”
  汤姆差点一口水喷出来:“这个三百美元大概就够了吧?”
  “不不不,我的裁缝店是独一无二的。它只为有品位的顾客服务,所有的一切都是最好的,一千美元可能都不够,不过我还有点积蓄。”
  汤姆又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位:“是么,我觉得你应该再弄个黑色披风,这样感觉会更好些。”
  骚包愣了下,忽然站起来旋转了一圈,似乎在想象披风的感觉。然后笑道:“亲爱的汤姆,他们都说你是天才,果然与众不同。是的,我还缺一件披风,飘逸的,轻便的,可以随风飞舞的披风。我觉得用丝绸制作会很不错,你觉得呢?”
  汤姆:“……我并不认识你,还缺乏一点信任,所以你能说说你的情况么?”
  骚包货点点头:“说的没错,您可以称呼我为迭戈,刚来摩根堡不到三个月,这里阳光充足,温度适宜,很适合定居。不过很遗憾,没什么强盗土匪,所以我必须另想办法维持生计,恰好我还擅长做衣服,前两天刚在北门街靠近十字路口的位置买了一个临街的房子,很适合用来开个裁缝店。”
  马丁道:“你是西班牙人?”
  迭戈道:“当然,我从未隐瞒过这一点,美国有很多西班牙人。”
  他转头对着汤姆:“我身上这一套怎么样,是我自己做的。”说完还换了几个角度,好让汤姆看的更全面些。
  汤姆心想这个家伙牛皮吹得可以啊,道:“听起来你身手不错,我这里有个工作,你有兴趣么?”
  迭戈道:“我现在不是赏金猎人,费时费力还挣不到大钱。”
  汤姆道:“不是让你去追逃犯,我在找一个老师,专门教我格斗与剑术之类的。”
  迭戈有些意外,他看了看马丁:“我想知道为什么是我?”
  汤姆:“……因为你是我见过的唯一带着剑进酒馆的人。”
  这个时代冷兵器依旧盛行,毕竟火枪射速低,装弹慢,近距离真的不如刀子好用。几乎人人都有刀子匕首之类的家伙随身携带。
  汤姆的理由很牵强,但是他必须为自己的战斗能力找一个合理的解释。枪法可以说是练的,但匕首用的出神入化怎么解释?能一招制敌夺人性命怎么解释?这些能力其实比枪法难练多了。
  虽然迭戈有些疑惑,但他很快自以为想明白了,毕竟剑这种武器是贵族们的普遍随身武器,而一个想融入上流社会的新晋资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