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魔法之王座 > 第三百九十二章 音乐之都(一)
  一上路,杨阳就私下和维烈商量是不是回收魔兽。
  维烈很不情愿,他这两天正为伙伴们态度的改变耿耿于怀,一肚子不满,但是看到杨阳期待的眼神,黑眸闪闪发亮地注视他,心一软:“……好吧。”
  “太好了!”杨阳和体内的肖恩对了下掌。
  “可是我的同伴被困在魔界,不能过来,也没有飞船之类交通工具,我一个人做不到。”维烈顷刻间想到理由,推翻了刚刚的承诺。
  杨阳大失所望,维烈出尔反尔,答应了又反悔,也让她心中很是不快。
  维烈安抚道:“杨阳,我的同伴们对这个世界的人态度很不好,他们过不来,才是最好的。魔兽也不是天天闹事,冬天冬眠,其他季节才需要食物。一千年来,也已经成为这个世界生态循环的一部分,艾斯嘉人恨魔兽,为什么不讨厌本土的野兽和怪物呢?这不公平啊。”杨阳无言以对,觉得他说的也不是没道理,就不说话了。
  但是她清晰地感觉到,同居者的心情。
  “肖恩很不高兴。”
  “我会想想办法。”
  魔界宰相随口敷衍,他并不在意友人的感受。
  他的确是喜欢过肖恩的,那个六岁认识他,可爱的,单纯的,全心全意信赖他的男孩。
  还有洁西卡,肖恩的姐姐,肖恩的义父莫里瑞,也对他不错,珂曼家的吃穿用度固然不能和高科技世界的摩耶相比,在这个世界大概算顶级的。
  但是这些小小的待遇和友情在他那长达十七年的屠杀中早就不重要了,当他用摩耶的武器沉没索雷斯大陆,用异能折断精灵的四肢,放火烧了精灵的领地,目睹被活活闷死烧死的妇孺幼儿,将一个个精灵杀死,体验到高高在上,欺凌弱小生命的快意,那点良心早就淹没了。
  挣扎露头的一刻,也许是在降魔战争的战场上,天杖把他放逐到绝对零度的空间,肖恩一时心软,还是将他拉出那个必死的异空间。
  后来,维烈甚至恨过这个朋友,如果肖恩当时干脆杀了他,让他死在那里,也许他还能听从最后一点良知,不会在退兵以后克制不住,偷偷回来用细菌武器杀光了剩下的精灵儿童,解决可能没杀掉的精灵,这才舒服,这才满意。
  生杀予夺的瘾,早就戒不掉了。
  所以,都是肖恩不好啊。
  他是个意志力薄弱的人,有什么办法。
  所以这一千年,他是通过暗中折磨肖恩的哥哥,和看着放养的魔兽吃人,获得另类的满足。维烈温柔浅笑,没有了魔兽,他怎么办呢?
  不过,现在还是需要安抚肖恩。
  维烈发现,好像因为去年冬天比较冷,魔兽冬眠的时间延长,已经到了十年大魔潮还不出来,就推说是他的功劳好了。先混过今年,在魔潮爆发前用空间异能送杨阳和昭霆回地球,到时候,魔兽苏醒,大举进攻这个世界,掀起不亚于千年前降魔战争的血腥浪潮,也符合他看到的星象嘛。
  “杨阳,肖恩,我想到一个办法,我让魔兽的活动停止,好不好?”
  听到维烈的保证,这次语气很真诚,肖恩总算消气。可是和单纯的棕发青年不同,杨阳心中闪过疑问:停止活动是怎么回事?难道维烈能命令魔兽吗?
  这一丝不安和疑虑,很快消融在沿途的美景之中。
  东城的南部坐落着高架水路的源头之一——蓝镜湖,风光明媚,充满水乡泽国特有的风情。冒险小队在这里逗留了一日,第二天继续上路。
  之前热心的村民指点他们商队的去向。这里是风景名胜和朝圣之地,湖边有水神殿。每年都有大批人潮往返,小商品市场也格外发达。装水的容器,祈祷用的花灯,印有鲜艳图案的圣典教义,绘图工具和现成的景致画,用鱼骨做的首饰物件等等,铺陈了沿途的街道。一般的大型商队就在这儿买进卖出,前往更北边的大城镇,同时也担负着护送游客的任务。
  过了中午,杨阳等人才追上目标。倒不是商队的速度太快,而是他们走走看看耽误了时间。因为来者一目了然是冒险家,商队的主人加林非常礼遇,安排篷车给他们坐。
  清新的草木香气顺着风飘来,放眼望去一片新绿,在蓝蓝的苍穹下显得野趣十足。摇晃的车板,平添舒适的悠然。
  杨阳看来看去确实没有魔兽,也不知道魔兽冬天都在地下冬眠,而且正在大肆繁衍,想到至今碰到的是本土怪物比较多,也就淡忘了昨天的那丝不安,给自己泡了杯茶,翻开书。昭霆盘腿坐在她旁边,津津有味地啃肉沫烘饼。
  不过,昭霆是安静不了多久的,吃了几个饼后,就开始没话找话:“阳,我觉得我们在东城会很无趣。”
  “怎么说?”杨阳专心品茶看书,头也不抬地应道。
  “你想想,我们在北城一开头就被地精袭击,碰上星华,还有肥猪商人和红龙骑士;在西城更惨,月竟然把我们扔到死亡沙漠,差点烤成焦碳;南城有变态老处女找茬;可是这里,到现在为止一点事也没有。”昭霆掰着手指头如数家珍。
  杨阳庆幸希莉丝不在这辆车上,温言纠正:“东城的治安确实很好,但任何地方都不可能百分之百安全。现在没碰上,不代表将来也没有。”
  “阳你乌鸦嘴!”
  “我只是实话实说。”杨阳合起书,黑眸透出纳闷,“何况,你不是最喜欢刺激了,叫什么啊?”昭霆一窒,也不解地搔搔头:“对哦,不过…人也不是铁打的,经历了那么多事,我偶尔也想休息一下嘛。”
  是吗?杨阳有点怀疑,而怀疑的矛头就是和维烈、朱特乘一辆车的耶拉姆。她眼光犀利,看出最近这两人之间的气氛有了质的改变,难道友人的收敛,就是潜移默化的结果?也对,少了对着干的动力。
  “说到星华,不知道她怎么样了,是不是还那副不理人的样子。”想起曾救助过的雪族少女,昭霆的心情颇为复杂。既同情她坎坷的命运,也提防她“情敌”的身份。直到今天,她还误会星华喜欢的是耶拉姆。
  “星华有不理人吗?她很可爱啊,笑起来更是两个字——绝美!”杨阳神游天外,脸上的表情是不折不扣的陶醉。
  “她只对你笑!”昭霆低吼,随即悟出里头的意义,大惊失色,“阳,星华会不会爱上你了?”
  “爱上我?”杨阳啼笑皆非,“你脑子怎么转的?我们都是女的耶。”
  “她不知道你是女的!”
  “这……”杨阳无言以对,半晌,略带不自然地道,“不可能的,当时情况多么紧急,她哪有空想这些,何况我和她只相处了一天,你多心了。”被她这么一分析,昭霆也不确定起来,皱着眉发愣。
  杨阳摆手岔开话题:“她一定没事,罗兰城主一向礼遇异族,如今想必过着很和平的生活。”
  “对了,罗兰城主,那个金发帅哥,我记得他!他真是太太太~~美了,男人居然可以美得那么没天理!”昭霆兴致勃勃地拍打膝盖。杨阳为她的形容笑出声:“罗兰城主确实很美,不过最吸引人的,还是他的内在。”
  “说的你好像认识他似的。”
  “咳,的确认识。”
  “啊——告诉我!告诉我!”昭霆抓着友人直摇。杨阳无奈地叙述当日在拍卖会和东城城主意外撞见的经过。听罢,昭霆露出不加掩饰的羡慕之情:“真幸运!竟然和那么美的人面对面讲话!”杨阳给了她一个爆栗:“别用轩风的口气,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花痴了?”
  “什么花痴,喜欢帅哥是所有女人的本能!”昭霆振振有辞地反驳。杨阳不以为然:“我比较喜欢美女。”
  “所以你是同性……呜哇!”
  被痛扁了一拳,昭霆捂着脑袋咕哝了好一会儿,不屈不挠地回到帅哥的讨论:“单看脸,神官先生还差了一截;扎姆卡特倒是能和罗兰城主一拼;但是最美的,还是那个水晶棺材里的男人啊!可恶,没带他走真是太可惜了!”说着,扼腕不已。
  杨阳一震,没有调侃友人,神思也恍惚起来。她对那个黑衣男子有着莫名的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可是照常理,那么美的人,见过一次就不该忘记。还有那似真似幻的呼唤,也牵动她的心,不曾淡忘。
  “阳,你怎么了?”昭霆注意到她的异样。
  “没什么。”杨阳回过神,努力甩去遐思,着眼于现实,“希望马尔亚姆将军还在东城首都坎塔萨,就算走了也记得和我的约定,派人留着龙眠。”
  “还不知道那是不是龙眠呢。”
  “有蓝宝石,又是月舞者的遗物,九成是了。”
  “蓝宝石……”昭霆无意识地重复,突然大叫一声,“啊——我想起来了!罗兰城主的额头也有颗蓝宝石!”杨阳浮起无力的神情:“那叫额饰,也不是龙眠。”昭霆不服气地看着她:“你怎么知道?”
  “不止我,除了你以外的所有人都知道。那个额饰是罗兰城主即位当天,水族族长赠送给他的镇族之宝——「深海的叹息」,有驭水的能力,堪比神器,制作的年代起码比龙眠早两千年,所以它绝对不可能是龙眠。”
  无论记性超强的昭霆,还是心细如发的杨阳,都对罗兰那把同样镶嵌蓝宝石的佩剑毫无印象。因为这一颗颜色黯淡,更像蛋白石,整把剑也是古朴不起眼的造型。
  昭霆生气地鼓起腮帮,这时,一阵动听的旋律传来。她好奇地探出头,双目一亮:“啊,维烈要演奏了!”
  考虑到队里的财务状况,也是想要表现一下,吟游诗人取出包里的竖琴,准备开张营业,温润如玉的男性嗓音、纯熟的指法、精湛的技艺和动听的曲调交织出悦耳的音符。不一会儿,商队的行进就慢下来,许多人靠近歌声的源头,着迷地倾听。一曲结束,四下响起如雷的掌声。
  “发啦!发啦!”昭霆开心得直挥手。杨阳叹了口气:“别这么兴奋,会让人质疑维烈弹琴的动机。”
  “吵死了!还让不让人休息?”
  一声暴怒的大吼让第二首曲子戛然而止,杨阳和昭霆怒目看去,只见一个平民打扮的青年从车子上跳下来,气冲冲地走近。
  不等她们发作,商队的人纷纷叫喊:“什么吵!他弹得这么好听!”
  “就是!耳朵怎么长的!”
  “没礼貌的小子,赶快回你的车上!”
  扬手制止众人好意的帮腔,身为当事人的维烈好声好气地道:“对不起,吵到你了吗?”那青年斜着眼冷哼:“算你还有点自知之明,这可是公众场合,你在这里弹弹唱唱不是扰民是什么?”
  “吟游诗人可以在公众场合唱歌!”
  昭霆吃惊地看着友人变身成暴走状态的棕发青年,气愤地骂道,“欣赏音乐也是每个人的自由!”
  “臭小子,你欠扁?”青年气得头顶冒烟。肖恩惟恐天下不乱地卷起袖子:“好啊,我倒要看看是你扁我,还是我扁你。”
  余人目瞪口呆地注视这场变故,尤其是商队的成员。虽然只相处了半天,但杨阳看上去就文质彬彬的模样,打招呼时也笑容和煦,温文尔雅,没想到实际的性子这么火暴。
  “笨蛋!快住手!”另一辆篷车上面的希莉丝大喊,那青年身后也响起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哥哥。”他猛地顿住脚,急忙转过身:“菲,你不能出来!”
  “哥哥,你又得罪人了?”车帘掀起,探出头的是个瘦弱的少女,视线定在杨阳脸上,“对不起,我代他向你们道歉。”
  什么状况?众人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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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不要责怪哥哥,一切都是我的不是。”
  名叫“菲”的少女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原来她百无聊赖掀起车帘时,看见坐在篷车后面弹奏歌唱的维烈,以及围着他的观众,心生羡慕说“如果哪天也有这么多人听我演奏就好了”,使她的哥哥尼可勃然大怒,冲出来引发了一场事端。
  杨阳等人听得云里雾里,莎莉耶首先质问:“你老哥脑筋有问题啊?维烈弹得好干他什么事?你要是嫉妒也罢了,你又没怎么样,他还发什么火?”
  尼可朝她怒目而视,菲却毫无反应。肖恩发觉不对,观察她的视线角度和莎莉耶所站的位置,恍然大悟。
  “你……”他故意在她耳边击掌,没见到应该出现的惊色,肯定了自己的猜测,“听不见是吗?”
  此言一出,每个人都吃了一惊。菲绽开笑容:“是,我听不见,所以我哥才老是生气,为我打抱不平。”尼可忍无可忍地大喊:“当然了!你明明弹得那么好,是那些人不懂得欣赏!”
  一个聋子弹的曲子,能好听到哪去?昭霆等人眼光交汇间,都传递出相同的怀疑。
  杨阳却道:“你不是天生听不见,是吗?”她刻意放慢速度,方便对方读唇。看出她的体贴,菲笑意加深:“嗯,大约六岁时,疾病夺去了我的听力。家母很会吹笛子,受她影响,我也想成为音乐家。可惜我那时侯太小,只记得基本的指法和几首曲子。从大家的反应来看,我吹得也不好。”
  “胡说!你吹得最好了!”尼可依旧无原则地抬高妹妹贬低他人。杨阳看向维烈,他点点头,道:“笛子我不是很拿手,不过还会一些,不介意的话,我可以指点你。”
  “真的吗?”菲喜出望外,高兴得忘了女孩的矜持,一把握住他的手,“我就是愁找不到老师,谢谢你!现在就开始吧,请务必指导我!”
  “呃……好的。”
  目送维烈被拉着走向自己的篷车,昭霆第一个表示不解:“她又听不见,干嘛这么热心呢?”耶拉姆揣摩道:“可能是为了母亲的遗愿吧。”
  “那个男人,是不是在打什么主意?”尼可的语气弥漫着一股酸意。杨阳啼笑皆非:“请放心,维烈是个正人君子,不会对你妹妹有非分之想。”
  “何况你妹妹又不是什么美人,就算维烈要献殷勤,也不会选她这种的。”莎莉耶比她尖刻得多,说得毫不客气。尼可脸色臭极,顾及她是小孩,抡起的拳头没有挥下去。见状,几个稳重的心道:这人虽然是个粗人,倒也不是完全没可取之处。
  “干嘛,你想打人?”昭霆挡在友人面前,威胁地握住剑柄。尼可悻悻然一哼,转身钻进车子。
  “被卷进奇怪的事件了哪。”希莉丝下了个评语。朱特笑着接口:“称不上事件,充其量只是个小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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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乎杨阳等人的预料,这段小插曲竟发展成影响行程的大事件。
  第二天上午,维烈正在教菲吹奏简单的小调,商队主人加林亲自来访,开门见山地道:“维烈先生,我想推荐您参加春之礼赞,不知您意下如何?”
  “春之礼赞?”包括维烈在内,同车的三位男性都露出困惑之色,菲则是瞠目结舌。
  “您不知道?”加林也是一讶,他原以为冒险家消息都很灵通。尴尬地清清嗓子,他开始叙述。
  再走约莫三天,就是著名的「音乐之都」伦琴。伊维尔伦地灵人杰,孕育了大批学术人文方面的人才,但艺术气息最浓的,还是伦琴。建于古世历早期,历经战火存续至今。深厚的文化底蕴是伦琴人的骄傲,丰富的艺术修养也是伦琴人自豪的资本。除了每年七月固定的「音乐祭」,还经常举办大大小小的演奏会、辩论赛、戏剧和歌舞等节目吸引各地的同好。
  所谓的「春之礼赞」,是针对今年的隆冬,带有宗教性质的表演赛。据说盛况空前,规模远超过历届的音乐祭,受邀的都是响当当的大人物,能够登台演出的也无一不是技术顶尖的大师。如果贵宾有信心,也可以另外推荐优秀的人才参加,与选手一较高下。
  维烈谦虚道:“我只不过是个默默无闻的吟游诗人。”
  加林发出爽朗的笑声,打断他的自谦:“别看我这样,我也是评审之一。昨天我听了你的演奏,非常棒,伦琴有些出名的竖琴手还远远比不上你。虽然发音不是很正统,但音色很不错,稍微训练一下保证红。”
  “这——”维烈还没答话,菲已经抓住他的手,兴奋地连连摇晃:“答应吧,答应吧,维烈先生!加林先生的名头我听过,他推荐的人不会错!”
  维烈还在犹豫,这时,兼任商队领袖的评审状似无心地抛出杀手锏:“对了,我记得冠军的奖金是五千金币,还有传说中亚利安族使用的乐器。”
  背负千亿悬赏的头号罪犯毫不动摇,坐在他旁边的褐发少年却当场变了脸色,重重拍在他肩上:“维烈,就看你的了!”
  “……”黑发青年被他的气势压倒,乖乖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