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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一章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挡百万师

  朝阳初升,温暖的阳光洒落而下,驱散了清晨随风而舞的薄雾。数以万计的马蹄在大地上践踏,掀翻泥土与野草。从汴州出发的万余宣武军骑兵,几乎铺满了道路与乡间。马背上的李云泽,手持平板通过无人机查看二十余里地之外,吃过早饭正在拔营出发的天平军。“不要体恤马力,加快速度!”收起平板,李云泽吩咐左右“探马前出,天平军的哨探一个都不能放过!”想要打突袭战,最重要的就是速度要快,不给敌军做出反应的机会。天平军从郓州出发,已经快要抵达曹州。朱宣打算在这里与弟弟朱瑾合兵,接着再南下进入宋州与彭城出发的时溥汇合。他们也知道宣武军实力强大,所以选择先袭扰宋州把李云泽给引出来,让那些还在观望的准盟友们乘机发动攻势。朱宣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李云泽不但早已经出击,而且还将第一拳砸在了自己的身上。原因很简单,若是先打武宁军时溥的话,朱宣与朱瑾兄弟俩就会合流,五六万大军聚集在一起有了警惕之心,基本上没有了突袭的机会。这都是真正的大唐藩镇强兵,不是流民组成的炮灰队伍。具装甲骑也不是天下无敌的,几万强兵结阵以对同样难啃。趁其不备先打朱宣,有很大的可能性大获全胜,跟着趁势横扫距离这边也已经很近的朱瑾,基本上就算是大局已定。时溥那边接到了消息,只要不是脑袋不好使,必然会立马退兵跑路。而一旦瓦解了东边的攻势,那西边的墙头草们绝对不敢站直了腰板。这些都是战略上的筹划,现在就是要将筹划落实到具体的战术执行上面。距离曹县四十余里的朱宣所部,此时吃过早饭拔营出发。数万军士与随行的辅兵民夫们,拉出了长长的队列浩荡行军。昨夜喝了不少的酒水,朱宣的脑袋现在还有些昏沉沉的。他在马背上闭着眼睛晃悠的时候,有校尉来到身边禀报“节度,前军派出去的探马,到了规定的时间没回来。”“哼。”懒得睁开眼睛的朱宣哼了一嗓子“一个个的都偷奸耍滑,早上没吃饱还是没睡好?指定又躲哪猫着去了。”曹县这里距离李云泽的地盘还很远,至少以这个时代的行动速度来说的确是还很远。而且朱宣也不了解李云泽,听说过他的战绩可却没想过李云泽会劳师远征数百里,专门跑来突袭他。他以为李云泽跟别的节度使一样,都是凭借实力正面硬碰硬的那种。此时的朱宣非常放松,因为最快今天晚上,最迟明天就能和弟弟朱瑾汇合,到时候兄弟齐心,你前我后共同输出...正想着心事的朱宣,被校尉那焦急的声音唤醒“节度!前军撒出去的所有探马都没!回!来!!”因为宿醉而有些昏昏沉沉的朱宣,此时总算是清醒了过来。他愣愣的看着一旁满脸焦急之色的校尉“一个都没回来?”“是。”“快!”面色铁青的朱宣当即喝令“全军都停下,着甲列阵!剩下的探马全都撒出去,快快快!”毕竟是老行伍了,酒意被吓醒了之后立马做出了最恰当的安排。军中探马向来是最为精锐的所在,放在后世就叫做侦察兵,叫做特种部队。他们在大军四周侦查危险,为大军提供预警。以朱宣所部的规模,前军派出去的探马至少在百人以上。这么多分散行动的精锐一起消失,除非是老天爷看他们不顺眼给收拾了,否则的话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被敌军给灭了。“李云泽。”朱宣唯一能够想到的就是这个大敌。在惊恐的同时,他也是心中敬佩,居然敢带兵横跨数百里,精确的找到自己的位置,还是在行军状态之下打过来,这是个有真本事的。朱宣的命令是发布下去了,可数以万计的人马想要行动起来,哪里有那么简单。中军已经停下还是着甲了,可前军还在往前走,后军还在运辎重。这个时代没有通讯网络,通讯基本靠吼。至于说使用军旗什么的,现在是一字长蛇阵的行军阵型,谁踏马的看得到中军打的是什么旗帜。命令下达之后,反倒是让原本还算通畅的行军队列陷入了混乱之中。毕竟有的人要继续走,有的人却是停了下来,自然会出现混乱。就在这整支兵马最为混乱的时候,眼尖的人察觉到了地面在微微的颤抖。浮尘飞扬之中,远处的稀疏树林里,出现了刺眼的亮光。遮着眼睛仔细看过去才会发现,那不是什么发光体,而是光洁明亮的甲胃在映照着阳光!头戴铁兜鍪,面落铜覆面。身穿明光铠,胯骑铁甲马。腕戴铁护手,脚蹬乌皮靴。内衬锁子甲,外罩绯红袍。陌刀连枷与横刀,英武盖世美名扬。一排排全身包裹在钢铁之中的甲士,骑着同样全身铁甲保护的战马,从稀疏林中不断涌现。他们骑着的高头大马,从护马头的‘面帘’到护马脖的‘鸡颈’,从护马胸的‘当胸’到护躯干的‘身甲’,从护马臀的‘搭后’到竖立尾上的‘寄生’一应俱全。除耳,目,口,鼻以及尾巴外露以外,骑士与战马全身都有铠甲保护。具装甲骑!这天底下能够给所有甲士都装备上耀眼明光铠的,只有宣武军的李云泽!明光铠的特点就是亮啊,要不怎么叫做明光铠呢。相应的,真的还有种铠甲叫做黑光铠。别的不说,这一排排的铁罐头不断的在眼前涌现,单单是这份气势与压迫感,就足以让天平军的人咽唾沫了。好在直面甲骑的是前军,都是正兵组成的强军。哪怕心中惊惧,可也没有直接跑路,而是急忙着甲取兵器准备迎战。古代行军并非是影视剧里的那种,穿着甲胃举着兵器的赶路。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甲胃和兵器很重,而士兵们的体力是非常宝贵的。着甲持兵的赶路不但走的慢,而且上了战场也没力气打仗。所以真正的行军都是穿着单衣,高级点的可以跟甲胃武器什么的一起坐在大车上,没那么高级的就只能是甲胃兵器等等放在大车上,然后自己走路了。这种行军方式节省力气,只不过遭遇突袭的时候非常要命。这也是为何军中探马如此重要的原因所在。策马而出的李云泽,透过面甲的眼孔看着远处慌乱的天平军,深吸口气举起了手中的陌刀。锐利的刀尖指向前方,宛如移动堡垒一般的具装甲骑开始向着李云泽刀尖所指的方向加速。战场是一片空旷地,官道通往数十里之外的曹县县城,在官道的两侧则是大片大片的农田。更远处是汳水,而李云泽他们过来的方向,则是涂山附近的稀疏树林。这里的环境非常适合骑兵发挥冲击力,这也是李云泽通过无人机沿途观察挑选出来的战场。马蹄翻飞,践踏着田野之中的青苗。“打完仗,要给当地百姓们补偿粮食和种子。”策马飞奔的李云泽,还有心思去闲想当地百姓的财产“不赔偿的话,他们会饿死。”青苗被践踏完,意味着一年白干没收成。有田地的就得卖田地,没田地的就只能是卖自己了。若是连自己都卖不掉,那就只能是逃荒。逃荒也不行,那就只剩下死路一条。这个时代的藩镇军阀们打仗,哪里会顾虑到百姓的死活,不是一刀砍了就算是仁慈的好人,是要被写诗称颂的了。像是李云泽这样的,那是真的绝无仅有。大队骑兵开始加速,将李云泽甩在身后保护起来。他们大都是手持粗大的马槊,以雷霆之势冲入远未结成阵列的天平军之中。马槊刺穿胸膛,战马将人撞飞。巨大的冲击力之下,仅仅是第一波冲击就导致匆忙集结起来抵抗的天平军全军覆没。最勇敢的一批人战死了,不那么勇敢的人硬扛着一排接一排仿佛无穷无尽的具装甲骑,每次冲击都会被成片成片的放倒,剩下的人没有意外的选择了溃逃。逃跑的人会在心中给自己留下一个解释,不是我不想抵抗,而是被突袭了没着甲没拿兵器没办法抵抗。心中有了解释,自然也是跑的更快。李云泽这边驱赶着溃兵往中军那边挤压过去,这是他最习惯用的倒卷珠帘的战术。“组建具装甲骑本来是为了对付骑兵的,毕竟大唐铁骑名震千载。”战场上有些心不在焉的李云泽,甚至开始发散思维“没成想,打的大都是步卒。”这主要是因为心腹之地少有马场,自然也就缺少骑兵。真要是跟李克用的沙陀黑鸦军,又或者是边地的强藩骑兵打起来,绝对不会像是现在这么轻松。想着心事的时候,前边战事却是突然出现了变化。朱宣调集了一批敢死精锐,手持陌刀反向冲锋。锐利的陌刀专门来斩马腿,这算是具装甲骑最为脆弱的地方。被放倒了几排重甲骑兵之后地面堆叠,后面的骑兵向着两侧绕过去,准备拉开距离再冲锋。未曾想,他们这一让却是将后面的李云泽给让了出来。悍勇的陌刀手们,一见着李云泽身后旗手举着的旗帜,当即就是悍不畏死的举着陌刀向着他冲过来。身边亲卫下意识的要去拉李云泽战马的马缰,可却是被李云泽挥手推开。他甚至干脆翻身下马,双手紧握陌刀快步前冲带着亲卫们正面对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