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重生军嫂驭夫计 > 第675章:白富美vs矮矬穷(一)
  一时间高家陷入一种惶恐的沉默里来。。。
  谁也不晓得,平素高傲冷‘艳’惯了的小公主居然开始了一场危险的思想之旅。
  就连高峰仪,也因为这一场对话带来的震撼,加紧了寻找‘女’儿的步伐。
  如果她是个男孩子,倒也不必那么担心,可惜偏偏是个‘女’孩儿,又生了那么惹眼的相貌。
  失策!
  当初港城初初回归,竟允许她前去留学,实在是失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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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我们故事的小公举白富美现在到底在哪里呢?
  现在,就让我们把镜头偏向地图的最南方,大公‘鸡’的脚掌子,我们美丽的港城。
  白烟楚,一个极美的大陆留学生,站在半山里一座大住宅的走廊上,向‘花’园里远远望过去。
  约莫两年前左右,她夺得了全国舞蹈大赛一等奖,从而得到来港城中文大学艺术系留学的名额。
  骨子里的野‘性’和好胜心让她义无反顾的拜别亲人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粤东佳丽大多是橄榄‘色’肌肤,偏她生得雪白如羊脂‘玉’,干净得没有一点瑕疵,唯有苹果肌上的粉嫩却是一年四季常挂在枝头,永不褪‘色’的。
  在这个大学,原就容貌惹眼的她,更是惹眼极了。
  见过或没见过她的人,都在茶余饭后谈论她的美貌。
  1999年-2000年的港城,关之琳老矣,钟楚红收山,青霞曼‘玉’又涉世多年,满面风尘之气。
  全国都是vcd和盗版光碟,这给予了港城电影产业重创打击。
  追‘女’星的热度过去了,眼前唾手可得的美人反而成了窗前的一抹白月光。
  白富美,一不小心就成了校园里的白月光。
  可她‘性’子高傲冷‘艳’,平素鲜少与人打‘交’道,宿舍里国际标准间,三人一个宿舍,她成日除了上课和训练,几乎不会出‘门’。
  后来一度传闻她不用吃饭喝水,单靠大陆那边道教的修仙活命。
  她被神化过头了,也就没人敢接近。
  白富美想家,可是这个年代,港城刚回归两年不到,回一次家,比什么都麻烦。
  于是乎干脆两年回一次,到了第二次就毕业了。
  第一年里,她几乎没有朋友,完全没想到的孤独。
  走在校园里,其他人总是像看动物园里的猩猩一样看她,她厌恶极了那种眼神,走得飞快,竟被诟病为高傲。
  第二年,有一次生病发烧,只有一个室友因为她两天没有出‘门’,悄悄进来探望,结果把她送到医院。
  她叫阿beng。
  港城特‘色’的英文名字叫法,没有粤语发音,是喊不出来那种调调的。
  白富美喊她阿本。
  阿本在第二年,成为了白富美唯一的朋友。
  可是又验证了那一句话,朋友,是用来出卖的。
  阿本是港城人,家住在旺角街区。
  白富美不知道那一片是红灯区,一些‘女’人依旧在‘私’底下做着皮‘肉’生意。
  阿本的老妈就是其中一员。
  她跟着阿本去他们家做客,原本只是单纯的做客。
  去之前,她裹着头巾,戴着墨镜,穿着衬衣和长‘裤’,不细看都看不出来什么长相。
  阿本对她的明星做派有点不满:“只是吃个饭而已,我妈和我哥不会太隆重,你这样,像是皇后驾临呢。”
  相处时间长了,她多多少少试探出这个大陆来的‘女’孩子家境,虽然传闻大陆很穷,但是这个‘女’孩子家里仿佛不是一般的富有。
  “阿本,我怕公‘交’车上的人都看我。”
  白富美解释,心里多少有点忐忑不安。
  可是阿本哪里肯听进去,她又不是大明星,谁看她?心里就像卡着一根刺似的不舒服。
  她漂亮得过分了,又真的几乎没有什么忧愁,不愁钱不愁学分g点不愁工作生计,有时候阿本真的后悔跟她当朋友,后悔那一天进入她房间送她去医院,真让她就这么病死掉多好?
  ‘阴’暗的想法总是幽幽滋生出来,又强自暗压下去。
  “随你吧。”
  阿本和她一起走出去,可是矛盾的心理又冒出来,她既为可以站在这个‘女’神身边荣耀,又讨厌自己成了她的陪衬。
  白富美不谙世事,根本不懂阿本的心思。
  她只当自己久违的出来,拥抱自由,再接触人气儿。
  “阿本,你妈妈喜欢什么?你哥哥又喜欢什么?”
  在百货里挑选礼物的时候,阿本对她尚且还算是只有好心思。
  “我妈……我妈喜欢……喜欢耳环项链什么的,师‘奶’不都是喜欢那些的,我哥哥就不一样了,我哥哥喜欢手表。”
  白富美点头,走到专柜去一样挑选了一个,直接用白薇薇给她办的卡刷了几万港币。
  这是她第一次在港城大幅度消费,虽然有钱人都喜欢到港城扫货,白富美本身也跟其他‘女’孩子一样喜欢购物,可是到了港城还真没有过。
  这是第一次,她付钱很痛快,甚至不管别人有没有做活动打折。
  当然她没有买什么巨贵到夸张的东西,加起来万把港币罢了,这个年代的万把港币可是一个大陆工人一两年的薪水。
  她似乎对钱没有概念。
  可是分明又有。
  分寸掌握得不错。
  阿本心‘花’怒放,幸福得差点飞天了。
  连带着也不去计较她那些明星做派。
  专柜导购小姐对她们俩毕恭毕敬,哦不,准确的说是对白富美毕恭毕敬。
  就在那两样东西拿去包起来之后,白富美又一眼瞥见橱窗角落里更美的一串脚链。
  晶莹剔透的红宝石切割打磨后镶嵌在铂金流苏线上在灯光下闪烁着神秘高贵的光,尤其是斜四十五度角看过去,宝石中间那团光晕美得令人炫目。
  “为什么要放在角落里?”
  白富美喃喃了一声,没人听见。
  她雪白的指尖轻轻点在玻璃上,“小姐,麻烦把那个也给我包起来。”
  “小姐,麻烦把这个给我包起来!”
  两声几乎是同时发出的。
  白富美抬眼望向来人,‘女’人顶着一头‘波’‘浪’卷化着烟熏妆穿着亮片超短裙还有十厘米的恨天高,嘴‘唇’上的乌紫‘色’似乎是巴黎流行,可她‘唇’不够丰满,没有涂出来那种靡‘艳’。
  白富美的目光没有为她驻足,反而转移到她身边的男人身上。
  怎么说呢?
  第一眼望过去,她就觉得那个男人特别。
  非常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