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极品仙少在花都 > 第十四章 三条腿的男人遍地都是
下午四点,林志骑着忍者神龟离开家,赶往北山边的爱莲居。
财主家既然管饭,不吃的是傻蛋,扫院子都干了,饭自然也要吃。林志明白适者生存的道理,一个人只能适应环境,环境不可能反过来适应一个人,人在屋檐下,就只能低头,想要抬头,要等到有抬头的资本,有抬头的实力,不然只能是自取其辱。
“我们抬头望天空,星星还亮着几颗,我们唱着,时间的歌,才懂得相互拥抱,到底是为了什么,因为我刚好遇见你,留下足迹才美丽!”
林志在街上拉风地骑着电动车,嘴上唱着歌,一想起昨晚后半夜修练的隐身术,他就忍不住兴奋,就连昨天遇到妖精,才弄的两脚都是泥都抛到一边了。
隐身术原本只是隐身,让别人看不到,一样的法诀,这次练成之后,居然多了一个穿墙能力,而且还能随意隐藏身体的一部份,只不过墙不能太厚,就是要先过去,脚才能跟着过去,如果尽量往前探,还无法伸出墙外,那就过不去了。不过这已经很逆天了,以林志在仙界的见识,别说是练气期了,就算是筑基期也没有这种法术,可以说是个牛到吊炸天的神通。
年叔见林志来了,赶紧打开大门。
林志停在年叔身边,“年叔好,昨天都忘问您多大年纪了,您有五十吗?”
“哈哈……!”年叔老怀大乐,脸上的皱纹都乐开了三分之一,“五十早就过去了,再过年就六十了!”
林志故作惊讶,“都快六十了!看着顶多四十七八,您是怎么保养的?”
年叔摆了摆,“保养什么呀!男人还能像女人一样整天擦胭抹粉的!”
林志沉吟了一下,“那就肯定是您心态好了,什么事都能想的开,所以才这么年轻。”
年叔点了点头,“还真让你说着了,我确实什么愁事都没有。”
“我就说嘛!对了年叔,不是五点吃饭吗?您怎么还不去吃饭?”这才是林志闲聊的真正目的,总不能上来就问在哪吃饭,这样既拉近关系了,目的也达到了,两全其美多好。
“我不用去,看大门不能没人,一会他们给我送过来。”年叔恍然拍了下额头,“你不说吃饭的事,我都给忘了,你也不用去食堂吃饭,回住的地方就行了,一会有人给你送过去。”
“为什么?”
林志有点搞不明白,年叔在白家年头多了,再加上工作的特殊性,有人伺候还能说的过去,他一个新来的,怎么也有人送饭。
“食堂当初建小了,只能坐下十多个人吃饭,剩下的都是食堂挨个送。快回去等着吧,别看不到你再端回去。”年叔说着推了林志一把。
“那我先过去了年叔,吃完饭咱们再聊!”林志挥了挥,骑向两层别墅。
白君浩和唐玉珍站在三楼卧室窗前,一直在看着林志和年叔,直到他们俩结束闲聊之后,两个人才分别从耳朵里拿出一个无线窃听器的接听耳塞。
“你怎么看?”唐玉珍看向白君浩。
“很滑,滑的像条泥鳅!至少在他想滑的时候,想抓住他肯定不容易,不过这应该只是他性格中的一面,其它方面现在还看不出来!”白君浩看着窗外。
“那接下来怎么办?”
“昨晚咱们不是已经商量过了吗,就按商量好的办吧!”
“会不会有问题?”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成与不成,那就是命了!”
“唉!”
“不要想太多了,你去叫文宇过来,我跟他说一下。”
“你不会全都告诉文宇吧?”
“怎么可能!告诉他又解决不了问题。”
“你看让文宇和雅丽早点结婚行吗?虽然这样太自私了,可是……!”
“我明白你的意思,这也是没办法,一会我顺便和文宇说一下,抽时间和雅丽的父母吃顿饭,商量一下他们的婚事。”
“那行,我这就去叫文宇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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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把电动车停在别墅前,开门走进别墅。
没过一会,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走进别墅,里端着一个大托盘,托盘里放着一盘糖醋刀鱼,一盘清蒸肉,一盘韭菜炒鸡蛋,还有一大碗米饭。
“你就是新来的林志吧?”女人说着走进餐厅。
“对,我就是林志。”林志说着跟过去,看了眼三道菜,看来年叔没撒谎,吃的确实不错,不愧是大财主家。
“快吃吧,刚做好,他们都叫我李姨,你以后也叫我李姨吧。”女人说着把菜摆在餐桌上。
“谢谢李姨。”林志说着坐下。
李姨把一个包装盒放在林志面前,“这个是给你的,以后想着充电,千万不能关!”
“怎么还给?”林志疑惑看向李姨。
“每个人都有,这是白家的规矩,盒子里还有张银行卡,已经给你存了半年的工钱,密码是六个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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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晚饭,白茹雪趴在卧室的窗台上,见林志扛着扫帚走到别墅前,坏笑着收回目光。
“干什么呢?没意思,聊聊呗?”白茹雪打完点了下发送。
林志感觉在口袋里响了一下,掏出一看是天使。
“想撩什么?”林志坏笑着点了一下发送。
撩你妹!白茹雪气的哼一声,本来想撩撩林志,可是刚开聊,就先被林志撩了一句,“今天心情不好,没心情开玩笑,好好聊聊行吗?”
“行啊!”
“对了,你应该是女的吧?”林志想到唐小婉,感觉有点头疼,又紧接着问了一句。
“是啊,怎么了?”白茹雪发完撅着嘴,废话,我要是男的撩你干嘛!
“昨天有个女人缠着我,你说我没车没房又没钱,她缠着我干什么?”院子里连个草叶都没有,林志索性也不扫了,坐在花坛边看着。
他不会是猜到我了吧,不可能!正好套套他的话。白茹雪贼贼一笑,“她为什么要缠着你,你和她认识吗?”
“前几天她被色狼拖进小巷里,我救了她,你说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眼看着不救吧,结果昨天我又见到她了,她就非要和我做朋友,而且还威胁我!”林志点完发送,叹了口气。
就知道你是为了救我,居然还想骗我!白茹雪轻哼了一声,“难道那个女人很丑吗?”
“不丑,简直美的不像人,就是个妖精!”林志气哼了一声,妖精!狐狸精!我现在要是筑基期,就干脆扑倒你,看你不鬼哭狼嚎求饶!
哼!本姑娘花容月貌,国色天香,看来你也不瞎!白茹雪看完美滋滋的,“既然不丑,我怎么感觉你好像不高兴呢?男人不都希望身边有美女吗?”
“说实话,我现在是怕身边有美女!”
“为什么?”
“因为在几个月前,我得了一场怪病,病好之后就失忆了,什么都想不起来,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现在的名字,也是胡乱起的!”林志打完字,迟疑了一下才点发送,我这么说也没问题,在人界我就是突然冒出来的,不这么说,连身份都解释不清。
怪不得他之前连都不会用,原来是失忆了!白茹雪透过窗户看了林志一眼,“你失忆了和你怕身边有美女,这两点没什么关系吧?”
“我感觉应该结过婚,我可是男人,而且一切功能正常,身边有个妖精总勾引我,动不动就抛媚眼,我的清白不就危险了吗?”林志暗笑着,你总撩我,十月八九也是狐狸精,先给你打个预防针。
呸!你个自大狂!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三条腿的男人遍地都是!林志只是随口一说,白茹雪却差点没气抽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