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创始录》 > 第五九章 救美

    “想不到保护大小姐这份差事还挺辛苦的,每天七点钟就要起床,真是要命啊!”金毛冲着身边的龙志大发牢骚。
  自从遇刺事件发生之后,周天豪便加紧对女儿的保护,虽然连日来一直风平浪静,但金毛等人却丝毫不敢放松,每天一大早就要起床,暗中陪同龙志一起护送周若夕上学。差事虽然轻闲,但对于夜夜笙歌,日出方眠的混混金毛来说,的确不易。这一日中午,周若夕回到学校继续上课,他闲来无事,便将手下分散到学校四周等候大小姐放学,而自己则拽上龙志钻进学校附近的一家冷饮店,休息聊天。
  龙志把冰块盒递给他道:“这是因为你以前的生活习惯不好,用冰块提提神吧。”
  金毛接过冰块放到额头上,理直气壮地说:“那当然!我是出来混的,难道要我像上班族那样每天朝九晚五吗?”
  龙志笑道:“那你要多谢大小姐,让你体会到上班族的艰辛。不过,话说回来,你现在混得也不错。我看到不少小弟都要听你的调遣,多威风!”
  金毛豪气顿生道:“想当年,我金毛在北区也是响当当的人物。你没有加入黑风会,自然没听过我的名号。”
  龙志道:“能跟着黑风会二当家的人怎会是无名小卒?虽然我不是**中人,不过这点基本常识还是有的。”
  金毛得意道:“以前,我和鸟哥带着一班兄弟去砍人,每次都战无不胜,打地对手屁滚尿流,真是痛快!”
  龙志道:“看来你好像很崇拜鸟哥呀?”
  金毛道:“没有鸟哥,就没有我金毛,我当他偶像一样。”
  这时,放学铃陡地响起,龙志无奈地起身说道:“干活时间到!听说今天商业街又有两家精品屋开张,教你的兄弟们跟紧点。”
  金毛道:“我明白。”
  龙志快步奔出冷饮店,赶回学校门口,正好迎面看到大小姐和几个同学走出来。他急忙上前报到:“大小姐。”
  周若夕高傲地点点头,说:“今天我要和同学去逛街,你离远点跟着我,不要偷听我们说话。不然小心你的耳朵!”
  这几日来,嬴政已懒得和这个女人生气,随口说道:“小鬼,你叫她去死吧!”
  龙志笑笑,冲周若夕颔首道:“是,大小姐!”
  周若夕一摆手道:“姐妹们,咱们走。”五名女生嘻笑着离开校门口,龙志则远远地跟在后面。
  “你的跟班刚来的时候,唯唯诺诺地活像个软蛋。不过仔细看看,他还是蛮帅的,尤其是那双闪闪透亮的眼睛,好迷人啊!”一个女生偷偷地对周若夕说。声音虽然很小,但由于学校附近没有喧闹的人群与街市,噪音较低,故而凭龙志今时今日的功力听得一清二楚。
  另一名女生也赞同道:“更难得的是他对你言听计从,这么好的男生现在可绝种啦!”
  周若夕辩解道:“你们想到哪去了?他是替我爸爸工作的,本小姐什么身份,岂会看上他?”
  旁边的一名女生立刻道:“你不要,也别浪费。不如让给我吧!”此言一出,众女生大声哄笑,有几人还不是笑眯眯地回头,瞧上龙志两眼。
  龙志连忙低头慢行,以防被她们发现自己能够听见谈话的内容。嬴政不禁叹道:“如此**的女人在朕的时代,是要抓去进猪笼的。”
  就在周若夕等人即将穿过僻静的小路拐入车水马龙的商业街之时,在她们五人面前突然冲出十余名大汉,全都是清一色的流氓打扮。这一突发事件将周若夕的几名同学吓得面无人色,连大气也不敢喘一下。
  龙志心中一凛道:“不好,韩云山动手啦!”他正想回身去求助金毛,却陡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糟糕,退路亦被截断,现在只希望金毛能尽快发现情况异常,赶来救援!”他心中暗想。
  龙志艺高人胆大,并没有因为意外变故而惊惶失措,反而冷静沉着地观察现场局势:“前方有十二人,都是武功平庸之辈。”他集中精神迅速做出判断:“根据刚才的脚步声,后面大约有五到六人,步伐笨拙,亦尽是些孔武有力之徒。只要我出其不意,应该可以在短时间内将他们全部击倒,救出周若夕。”
  嬴政也同意道:“凭现在的身手,只要战术得当,这几块料连给你当沙袋都不配。”
  龙志心中好笑道:“你平时很讨厌周若夕的,今天怎么也支持我救她呢?”
  嬴政正容道:“大丈夫,有仇必报,有恩必还。周天豪对咱们有救命之恩,朕决不能任由他的女儿被人劫持而坐视不理。”
  龙志心道:“经你这么一说,我想不干也不成啦!”
  嬴政叮嘱道:“记住速战速决,小心被人从功夫上看破你的身份。”
  龙志笑道:“凭这帮人的眼力,恐怕还差点儿。”
  周若夕不愧是**大哥的女儿,毕竟较一般女生镇静得多,面对十余名凶神恶煞,满脸横肉的劫匪,毅然挺身而出,质问道:“你们是什么人?连我周若夕也敢得罪!”
  来人中为首的一个黑瘦青年,阴森森地笑道:“我正在头疼,不知哪一个是周天豪的心肝宝贝?想不到你自己倒先跳出来啦,弟兄们把她给我带走!”青年一声令下,身边立刻走出三个人,狞笑着朝她走来,其余的四名女生早被吓得缩成一团,蜷曲在墙边,浑身颤抖个不停。
  周若夕见对方明显是冲着自己而来,她一直引以为豪的背景反而成为祸根,一向高高在上的大小姐此刻也心怯胆寒,双腿发软。
  “等等!”一声高喊将三名大汉镇住,龙志装出一副胆小怕事的模样,对黑手青年哀求道:“诸位大哥,我是个打工的,什么也不知道,你们行行好先放我走吧!我发誓绝对不去报警!”他一边说着,一边悄悄地向周若夕靠近,因为龙志十分清楚,击败十余名地痞、无赖并非难事,但就算是十个沙包摆在那里,也不可能一次全部打倒,只要漏掉一个,靠近周若夕的流氓就会绑人逃走,自己救人的计划便将功亏一篑,因此,他决定先设法把大小姐拉到自己的身边,以保不失。
  周若夕自然不知龙志的计谋,大声骂道:“毛头,你这个吃里扒外的狗东西,忘恩负义的卑鄙小人,你定遭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龙志心中苦笑道:“想不到,她用成语骂人还挺顺口的。”
  嬴政亦无奈道:“朕开始后悔了。”
  黑瘦青年道:“像你这种废人不死也没有啦!兄弟们,就放这个窝囊废走吧。”众人齐声哄笑。
  此时,龙志也恰好走到周若夕的身边,他趁对方开怀大笑,欠缺防备之时,猛地一把抄住周若夕的臂膀,转身便走。周若夕不料他由此一招,自然反应下,高声叫道:“你要干什么!”话喊出口,才惊觉失言。
  黑瘦青年见龙志原来是想借机救走周若夕,不由得心头火气,恶狠狠地说道:“是你自己找死,可怨不得我。弟兄们,给我把这小子废啦!”喽啰们立刻领命,开始向中间迅速围拢,以缩小包围面积。
  龙志紧紧抓住周若夕的右手,头也不回地沉声道:“紧紧跟着我,不要离开半步,我一定能救你出去。”周若夕还是第一次被异性紧紧地攥住手臂,不知为何,她非但没有像往常那样厌恶这个低声下气的跟班,反而被他身上散发出来的一股男人味所吸引,一颗芳心怦怦乱跳,几乎忘记自己尚在险境。
  就在对方即将聚拢过来的时候,突然后方传出一声暴喝:“大小姐,不要慌!金毛来救你啦!”
  龙志暗松一口气道:“这家伙终于来啦!我也不必担心使用武功时暴露身份了。”
  金毛带领着手下猛冲进来,他三拳两脚地打翻数人,第一个跑到周若夕的身边,焦急地问道:“大小姐,你没事吧?”周若夕机械地摇摇头,显然还没有从恐吓中完全恢复。
  龙志发现只有五六人随金毛赶来,不禁狐疑道:“怎么只有这么几个人?鸟哥不是说有十多个人随时跟着我们的吗?”
  金毛一边把周若夕掩在背后,一边答道:“这件事情说来也巧。我带着手下再次经过咱们聊天的冷饮店时,发现鹰哥正在里面跟人干架。你是知道的,我手下的人中有一半是鸟哥向鹰哥借的好手,看到他们的老大在里面跟人打架,当然会按奈不住地冲进去帮忙喽!”
  龙志道:“你又没想到大小姐会有事,所以,就只带着这么几个人追上来啦?”
  金毛一脚把冲过来的一人踹倒,低声道:“世事多变,难以预料。现在情况不妙,准备和我一起冲出去。”
  龙志定睛一看才知,金毛带来的人虽然都是帮中的好手,但对方亦非酒囊饭袋,单打独斗也许胜负难料,可他们吃亏在人数太少,瞬间就被对方以数量压倒,带来的五个帮手只能围在一起,掩护大小姐向外突围。
  无奈金毛要留在周若夕身边保护她,因而只能忍痛跟在兄弟们的后面向外猛冲,眼看着手下一个个倒地,却无能为力。不过幸好,最后两名小弟不顾自身安危,豁尽全力地狂冲猛打,终于杀开一个缺口,金毛一手一个,抓起龙志和周若夕发足狂奔,直向路口冲去。
  黑瘦青年岂能让他轻易逃脱,顺手从怀中掏出一把小刀,冷笑着说道:“想从我‘飞刀阿七’手中溜掉,你还不够资格!”语罢,右手一扬,一道寒光破空而至,不偏不倚正好擦过周若夕的右脚脚踝,顿时鲜血狂流,顷刻燃红白裙。周若夕“哎呀”一声,跌倒在地,对方剩下的十一人立刻从后赶上,再次将三人围在中间。
  金毛不知大小姐中刀受伤,赶忙回身询问道:“大小姐,你怎么啦?”周若夕从小到大何曾受过一丝一毫的伤害,此刻早已疼地泪如雨下,泣不成声。
  金毛下意识地向大小姐的腿部望去,一看之下,满脸尽是惊恐的表情,其状竟如白日见鬼一般,浑身颤抖不止,突然惨叫一声:“血,血!”接着,便瘫倒在地,寸步难移了。
  龙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低声问道:“金毛,莫非你患有恐血症?”金毛全身汗出如浆,拼命点点头算是回答。
  龙志看看脚踝受伤的周若夕和周身僵硬的金毛,又瞧瞧身边十几个膀大腰圆的敌人,心中无奈道:“看来,这次我想不动手也难啦!”
  嬴政道:“你的‘阴跷脉’尚未开封,是否要将其解开?”
  龙志傲然道:“对付这帮小角色完全不必。”
  阿七得意地对龙志道:“小子,这回看你往哪跑!兄弟们,开工!”其余的十几个流氓认定龙志手无缚鸡之力,纷纷摩拳擦掌,要将他狠狠地修理一番。
  龙志淡然一笑,低头对坐倒在地的周若夕道:“下面的场面将会很血腥,女士最好回避一下。”周若夕首次近距离地注视龙志的脸庞,眉似利剑,目若朗星,微微翘起的嘴角上挂着一丝绅士般迷人的笑容……她,禁不住看呆了。
  左侧一人见龙志完全不把他们放在眼里,怒喝一声,首先发难,一记“跆拳道”的下劈腿,径直轰向龙志的天灵盖。龙志自从练成“杀神”心法,全身经过“血金”改造的反射神经灵敏无比,心念一起,招随之而发。他不闪不避,朴实无华的一拳后发而先至,正中对方的腿部关节,那人惨呼一声,跌退摔倒,“下劈”不攻自破。
  本已绝望的周若夕惊讶地看着整日被自己呼来唤去的跟班毛头,震惊地连话也说不出来,而震惊的绝不止周若夕一人,在场的所有打手均没想到龙志有如此厉害的身手,竟可一招制住自己的同伴。
  龙志等得就是众人错愕失神的良机,当下运起“杀神”心法,狂风暴雨般的猛烈攻势随即展开。他双手聚力成爪,一招“蟒舞蛇”反扣身边二人的手腕,两人警觉已迟,只听“咔喳,咔喳”两声,龙志已将两人的手臂折断。
  就在二人杀猪般惨叫着倒地之时,龙志身形一晃,如离弦快箭,背向身后一人冲去。那人虽然早有防备,但无奈龙志的身法委实太快,他的拳头刚刚提到胸口,龙志的臂肘已轰中他的小腹。
  那人习惯性地弯腰、低头,龙志下手不容情,左臂向上一记反手拳,顺势将他的鼻梁打断,紧跟着,手刀横切对手的喉咙,将其彻底击晕。发招、拆骨、反手制敌,龙志在电光火石间便把三名对手打倒,其中虽然不免有些偷袭的成分,但仍然显示出他超凡的武艺和机敏的应变能力。
  龙志清楚自己的“阴跷脉”虽然被封闭,但如果只是应付十几个混混,凭现在的功力绝不会落败。可是,他此刻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周若夕和金毛的安全,两人既然无法走动,他唯一的方法就是在短时间内让全部对手失去战斗能力。因此,一向心地善良的龙志也不得不痛下决心,出手皆是狠辣招术,这样既能消耗对方的战力,又可以收到慑敌立威的效果。
  三人重伤栽倒之后,龙志立刻返回周若夕和金毛的身边,以防有人浑水摸鱼。也许是仰视的关系,周若夕此时看到的龙志,比以往要高大许多,尤其是那宽阔而壮硕的臂膀,更现结实、有力。
  阿七见龙志如此厉害,心中顿时有点不安,这里终究是黑风会的地盘,敌人的援兵随时都可能赶来,未免夜长梦多,他立刻从腰间拔出一把明晃晃的砍刀,高盛叫道:“大家一起上,砍死他!”龙志闻言,心中暗叫不好。
  若在平时,区区几把小刀自然无法伤到他,但对方九人各个身强力壮又练过拳脚,虽然在他看来尽是些三脚猫的功夫,可他们使刀毕竟比一般人更快、更准、更狠;而龙志苦于身后有伤员,不能躲闪趋避,面对九把钢刀,形势对他极为不利。阿七深恐迟则生变,手中钢刀一挥,叫道:“兄弟们,随我上!”
  霎时间,龙志的眼前刀光闪动,九柄砍刀不分前后地狂卷而至。周若夕见此情形,终于忍不住大叫起来:“毛头,小心!”龙志面临如山刀影,依然从容镇定,双肩一抖,正是“鹤啸九天”的起手式。
  当日,碧小惠用此招连环快击,以克制儒云,今天龙志略作变通,改连击为散射,九掌齐出,逆向反攻对方九人持刀的手腕。掌影冲入刀林,有五人把握不住,手中的钢刀应声落地。龙志看准良机,抢上一步,双臂自两侧猛击其中一人的太阳穴,顿时令其昏迷翻倒,人事不省。
  另外几人正要弯腰拣刀,龙志脚步一错,将钢刀尽数踢飞,并趁机以臂肘狂轰其中两人后颈上的“玉枕穴”,低声喝道:“爬下吧!”两人眼前一黑,当场卧倒昏迷。
  阿七一看形势不妙,突然举刀向周若夕的面门砍去,龙志大惊之下,急忙放弃眼前的敌人,猛地转身,将左臂横在周若夕的面前。只听“噗”地一声,他的左臂被刀利刃伤,伤口足有四寸多长,血流如柱。
  但奇怪的是,阿七砍伤龙志之后,并没有乘胜追击,反而尖声大叫道:“带上受伤的兄弟,撤!”剩余的几个人连忙扶起昏迷的同伴,连同在之前的混战中受伤的人一起,冲入一直停靠在不远处的几辆面包车,落荒而逃。
  袭击从开始到结束不过短短的十几分钟,小路再次恢复以往的平静,除三三两两躺倒在地的黑风会成员以外,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龙志缓缓蹲下,一边把衬衣脱掉,当作绷带为周若夕包扎伤口,一边安慰她道:“大小姐,没事啦。你虽然流了不少血,但伤口并不深,不会有大碍的。”
  周若夕仍旧瞪大眼睛盯着龙志,仿佛完全不认识他一样。突然,她低呼道:“你的胳膊也受伤啦!啊呀——流了好多血呀。”
  龙志清楚自己体内的“血金”神效无比,故而对伤势一点也不担心,简单地包扎了几下之后,便对周若夕说:“大小姐,你的腿脚暂时不宜走动,如果不介意的话,让我背你去医院吧。”
  周若夕满面绯红地小声说道:“好吧!还有,以后不要再叫我大小姐了,叫我若夕就行啦。”
  龙志闻言一怔,不明白周若夕对自己的态度,何以会有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一定是感激我救她一命,所以才对我和颜悦色的。嗯!看来这个大小姐也并非不近人情。”龙志背起周若夕,心中思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