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游戏小说 > 英雄联盟之异世枭雄 > 第六十一章 花间一壶酒

  雪格要塞虽然是诺克萨斯精兵镇守的咽喉要塞,但是它之内,绝非外传那般凝重严肃。
  事实上,雪格要塞汇聚了各国的旅行者,包括讨些生意的商人们,以及犯了大罪,出境潜逃的恶人。
  无论是诺克萨斯邪恶的本地居民,还是来自于北方祖安,甚至是铁脊山脉与皮尔特沃夫的外民,都在雪格要塞绘声绘色的活着,融合凝念了各国文化的城池,组成一种复杂的,又欣欣向荣的无边繁华。
  戴上诺克萨斯侍卫的专属面具,手执费勒凯文大公爵的通行令,在短暂的惊慌与忐忑之后,吴文胥一行人开始在大街上肆无忌惮起来。
  “瞧,那个妞怎么样?”
  有着深红头发的杰斯卡色迷迷的舔了舔舌头,面罩中发出低沉的回音,他与卡斯格牧正紧紧盯着一个迎面走来,穿着分叉短裙,身姿无比风骚的女子。
  “屁股太小了,我喜欢屁股大的女人。”
  卡斯格牧不屑的摇摇头,不过他目光依旧是盯着女人胸前半裸的雪腻肌肤,雄伟的山峰因为她走路的晃动而挤压出大片****,充满诱惑,他真想冲上去狠狠的捏一下啊!
  “诶,原来她是个婊子。”
  卡斯格牧忽然叫骂了一声,收回目光。
  因为这位拥有姣好面容与身材的女子,正被一位穿着残破蓝色布衣的男人搂入怀里,女人短暂的错愕,旋即风骚无比的将****抵在男人的胳膊上,显得无比顺从。
  看她的样子,分明是个寻找猎物的妓女了。
  一直平稳视线,眸光如潭水沉稳的吴文胥,听见他们的打趣,也被那处景象吸引,他看见搂着风骚女子的男人拥有一头蓬松的棕黄头发,被扎成马尾,不知为何,吴文胥陡然想起‘杀马特’这三个字。
  说起来,男人的打扮十分怪异,一根两个拇指粗的麻绳被他绑在腰间,胸腔与麻绳之间完全****,露出小麦光泽的健康皮肤,特别是右手里握着的木刻剑鞘,破破烂烂的仿佛是刚从垃圾堆拾出来似的。
  吴文胥心中鄙视的竖了一个中指。
  尼玛,打扮的像杀马特就不起啊?不怕冷就了不起啊?
  吴文胥对天发誓,他绝对没有羡慕男人的的腹肌,绝对没有。
  “我们的动作要快,雪域竞技场还有很远一段路途,如果下大雪前赶不到那里,只得在沿途留宿了。”
  枫罗弥赛用力勒住缰绳,微微叹了一口气,透过狰狞的面具看去,他的眼睛中有些许担忧。
  费勒猪的心思向来缜密,他们这一支侵略维诺利亚雪原的队伍无端消失,是不可能没有察觉的,如果追查下来,再发现自己等人出现在了雪格要塞,费勒凯文心中一定会生疑。
  “嗯,全员加快速度。”
  没有人不会遵循吴文胥的命令,吴文胥说完,仓促的马蹄声立刻在宽广的街道响起,厚厚的积雪被马蹄翻飞,天空飘洒出精灵似的雪白星点。
  吴文胥骑乘的黑色骏马,几乎是贴着男人的臂膀擦过,乌黑的鬓毛沾染了男人不算冰冷的体温,很快,在寒风凌烈里,化为了细小黑点。
  险些被骏马撞到,男人眼睛里却唯有平静的光。
  他没有追究吴文胥的挑衅,事实上,就在方才,他有一千种方法可以让那个穿着紫色铠甲,头戴狰狞鬼面的侍卫死去。
  倒八字的刀眉仿佛拥有雪的寂静和优雅,带着淡淡的禅意,男人搂着妓女,竟是自顾自的说:“长路漫漫,唯剑相伴。吾之荣耀,离别已久。宁日安在,无人能云,且随疾风前行,身后一许流星。”
  花间一壶酒,执剑走天涯。
  任务中的那个少年,究竟在藏在哪里呢?
  杀了他,我的心脏,是否真的能够恢复平静?
  男人轻轻推开了怀里的女子,女子身躯僵硬的有如最冰冷的石块,姣好的面容苍白如纸,她双目空洞,忽然像个木桩子栽倒在雪地里。
  脑袋和脖颈分离,鲜血如注!
  “果然啊,我还是太不耐心了。”
  男人捂住额头,心中涌起深深的负罪感,他复杂的看了女人一眼,觉得恶心又渗人,于是他一脚将人头踹飞。
  也不管别人惊恐到撕心裂肺的哭喊,男人将破破烂烂的剑鞘抗在肩上,自顾自,漫无目的的踱着脚,孤独的有如一匹来自极北的狼。
  萧条的路,寂寞在远方……
  “看来天黑之前是赶不到雪域竞技场了。”
  吴文胥死死盯着手中地图,颠簸的马背让他昏昏欲睡,又不得不强打起精神,雪域竞技场在雪格要塞的中央位置,明明只有巴掌大的距离,奔驰三个时辰,居然只走了四分之三的路程。
  “还有大雪。”
  约帝苦涩的抬起手,蝴蝶大小的雪花飘在暗黄色的手套上,很快就被体温融化,淡淡冰凉的刺感透过手套,深入肺腑。
  “我们得先找处安置的地方。”吴文胥毅然仰起了脑袋。
  虽说时间是金,但是在大雪里贸然前进,特别是黑夜中,是一件无比危险的事情,何况胯下的骏马已经被冻得瑟瑟发抖了。
  “待会就不要再拿出费勒凯文的通行令,毕竟知道的人越多,我们的处境就越危险,还好维诺利亚雪村给了我一些银币,估计够咱们十五个人住上一宿。”
  铁铠晃荡的声音,吴文胥等人下了马,走向不远处的一所旅馆,渐渐昏黑的大地,尽管纯净的白雪令周遭泛起微亮,远方视线还是模糊不清。
  旅馆不像客栈,它的规模比客栈更加狭小,居住也并没有客栈那般适宜,好在旅馆房间繁多,价格低廉,非常适合无家可归的旅行者,所以无论在何处,旅馆永远都是旅行者们心中的明灯。
  凌烈的北风轻松穿过吴文胥的铠甲,刀子似的刮在吴文胥身上,吹得他浑身鸡皮疙瘩竖起,忍不住一个哆嗦。
  “妈的,什么鬼天气。”
  吴文胥推向紧闭的旅馆大门,气恼的打了一个喷嚏。
  不仅是吴文胥,枫罗弥赛等人也不好过,虽然经常在雪原作战,但是雪格要塞的狂风是两侧铁脊直接吹来的,他们十分肯定,如果露宿街头一晚,第二天被人发现的时候一定会是硬梆梆的尸体。
  旅馆的大门推开,一种久违的、温暖的、仿佛阳光沐浴的光辉立刻撒在众人身上,连肩膀上厚厚的积雪也仿佛瞬间融化一些。
  旅馆炉灶里正噼里啪啦烧着旺盛的柴火,温暖舒适的气氛令老板昏昏欲睡的坐在柜台前,擦着玻璃杯子手不时抽搐一下,不明情况的人,还以为他得了羊癫疯。
  “喂!你们这些混账东西,快点把大门关上!”
  发出粗鲁吼声的,是一个正在撕扯羊腿的剽壮大汉,他一只腿搭在擦得发亮的松木桌子上,另一只腿搭在一位少女怀里。
  剽汉说罢,斜着眼睛瞪了吴文胥等人一眼,当他看见紫色的铠甲,以及恐怖的鬼面具的时候,他仿佛受惊般的缩回粗壮有力的大腿,竟是惊恐的一句话也不敢再说。
  开什么玩笑,诺克萨斯的军人,怎么会来旅馆?难道他们是来缉拿自己的!
  想到这里,剽汉的后背已然渗出细密的、芝麻大小的冷汗。
  用自以为潇洒的动作弹开肩上与周身的积雪,吴文胥冷冷瞟了男人一眼,深邃尖锐的眼神,顿时吓得男人死死咬住五指,惊骇欲绝。
  他吗的,敢和老子装比?
  吴文胥心中狂笑,脸上自然不能表现出,只是眼神愈发的锐利,被那恐怖的目光注视,男人明明生得虎背熊腰,此时此刻却像孙子似的恭敬低头,半个屁都不敢再放。
  随着最后一个追随者走进门,习惯了温暖,又碍于吴文胥淫威不敢发泄心中愤懑的旅行者重重松了一口气。
  “哦,是···是尊贵的兵大人,请问你们来小店贵干?”
  被冷风刺激,昏睡的老板一个激灵的苏醒过来,当他看见那十五个凶神恶煞的诺克萨斯侍卫时,吓得差些滚进柜台底下。
  “说的什么屁话,来你们店,自然是住宿的!”
  蔓蛇一脸不爽的拖出一把板凳,恭恭敬敬的目送吴文胥坐下,又从另外的一个桌子上抓来一只羊腿,还有瓶喝了一半的酒。
  “哦哦,是,大人说的是!”
  天呐,诺克萨斯的魔鬼军人不是有舒舒服服的营地住吗?听说那里可比自己简陋的旅馆好多了,这些人究竟是什么状况。
  精瘦的老板暗暗擦了一把冷汗,立刻呼唤伙计用最上等的酒水来招待这几位贵客,还不忘补偿那位被抢走了食物的旅客,不得不说,他是一位很有诚意的生意人。
  房间里温暖的柴火让吴文胥身子渐渐有了暖意,于是褪去身上厚重的铠甲,铠甲足足有二十公斤重,总是穿在身体上,真的是一种折磨。
  几杯糙酒下肚,吴文胥等人力气也恢复了不少,吴文胥也不是一个飞扬跋扈的人,他按照原价付了老板五个银币,买了十五根羊腿,欢天喜地之下的老板,又特别附赠了两瓶烈酒与众人。
  “谁淫。荡啊谁****,你****啊,你****!”
  “咦?”吴文胥嗅了嗅鼻子,忽然疑惑的抬起****拳,发现自己的拳头上居然飘了几片白雪。
  “呼呼!”
  紧跟着,屋子里的气温一下子降了十来度,到处飘满冰冷的雪,吴文胥停下拳头,他看见寒风凌烈下的门口站着一个衣衫偻烂的男人。
  男人虚弱的站着,漆黑的瞳里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波澜,仿佛任何的事物在他的眼睛里都有如泥牛入海,无法撼动分毫,他任凭北风呼啸,棕发上已经沾满飘零的积雪。
  吴文胥大吃一惊,那个人男人他见过,今天还故意蹭了他一下。
  难道说,他是来报复自己的!
  吴文胥心中一寒,顿时握住了杯子旁边的刀柄。
  不过,男人喉结蠕动了一下,压根就没有看向吴文胥,而是满含希翼的盯着旅店老板,渴望的说:“我来这里,是为了讨一口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