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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二六章迷惘的金日
  突如其来的角斗,对很少吃苦的金日来说太艰苦了一些。
  他是休屠王太子,即便在被霍去病活捉的日子里,他一样过的要比其余匈奴人好得多。
  他族中的老人,妇人,孩子会省下不多的口粮全力供应金日,让他保持健康。
  眼看着老迈的族人因为无人购买,快要活活饿死的时候,金日终于敲响了那口中尉府门前的那口呈情钟。
  做这件事情之前,金日对大汉国是仇恨的,他亲眼目睹霍去病的大军如同宰杀羔羊一般,将他的亲人一一的杀死。
  不论多么悍勇的匈奴猛士只要出现在霍去病的马前,就会被这个魔神一般的男子杀死。
  那时候的金日想要冲出母亲的怀抱,想要与那个屠夫决一死战,却被一个又一个的妇人牢牢地抱住,失败已经成了定局,母亲只想保住她的孩子。
  金日曾经发誓,一定要亲自杀死这个毁灭了他的家园,杀害了他族人的凶手。
  然而,当那个魔神坐在一匹被鲜血染红的如同怪兽一般的战马上俯视他的时候,他不得不低下他这颗高贵的头颅,将祭天金人双手奉上,只求他莫要再杀他的族人。
  他记得很清楚,那个魔神张开长满雪白牙齿的嘴巴对他说:不服气?可以再战,随时!
  而后,在成为奴隶的日子里,金日见到了一个又一个强大的匈奴人倒在他的马前,连投降的余地都没有。
  亲眼看着昔日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浑邪王,谦卑的跪拜在他的马前,甚至低下头去亲吻了战靴……
  那一刻,金日痛苦的捂住了耳朵,那个魔神的每一声骄傲的大笑,都像针一样扎在他的心口。
  从河西走回长安,这一趟长途跋涉对匈奴人来说就是一场地狱之行。
  受伤的,生病的匈奴人会在第一时间被处理掉,每一天拔营离开的时候,营地周围的荒野上总有兀鹫盘旋。
  来到长安,金日才知道地狱根本就没有尽头,当母亲嘶吼着要族人保持最后的尊严的时候,那些粗鄙的奴隶贩子却如狼群一般冲过来,捏开族人的嘴巴看牙齿,就像挑选牲口一般挑选奴隶。
  如果不是他们身为休屠王王族,需要献给至高无上的大汉皇帝充当奴仆,金日不敢想自己剩余的族人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下场。
  饥饿的日子是如此的难熬……
  眼看母亲憔悴的不成人形,还要每日打扫宫室,金日放弃了心中的仇恨。
  在这段饥饿的日子里,他见到了大汉帝国的强大,见识了长安城高大的城墙,见识了全身甲胄的武士组成一道望不到边际的铁流昂首入城。
  见识了长安城华美的宫殿,见识了穿着绫罗绸缎的宫人,见识了一眼摩肩接踵的繁华闹市……而大匈奴,连一间可以遮风避雨的房子都不会建造。
  来到这里,他才知道,那个魔神一般的将军,只是这个庞大帝国的将军群中的一个年轻人。
  与这位魔神同样名声的年轻人还有三个……
  他见到了万民朝拜皇帝的模样……这样的敌人不可战胜!
  敲响呈情钟的那一刻,金日只想活下去,只想带着那群爱他,保护他的百十个族人活下去!
  于是他放弃了高贵的挛氏,接受了金这个赐姓。
  “嗷……”
  痛苦让人清醒,沉重的铁骨击打在金日的背上,他觉得全身的骨头似乎都被这一击给打碎了。
  他从肋下击出的一刀却要了对手的性命!
  金日努力坚持着没有扑倒,口鼻都有血渗出来,每挪动一步,他似乎能听见骨头发出的哀鸣。
  他丢掉长刀,张开双臂冲着看台咆哮:“我,金日,你们一定要记住这个名字,总有一天,你们一定会匍匐在这个名字下面。”
  喝彩之声轰然而起,那些赢了钱的汉人大声为他叫好,那些输了钱的人就把一枚枚竹筹丢进场子,如同下了一场竹筹雨,更有一些妇人似乎刺激过度,翻着白眼尖叫一声昏厥了过去。
  汗水,尘土,没有能遮盖住金日俊美的容颜,反而因为这些变得更加具有雄性美。
  他一步步地挨下角斗场,对于身后死去的那个同族人,他连看一眼的兴致都没有,魁梧强壮的身体逐渐走进了甬道,而身后的喝彩之声更甚。
  “好啊,好啊,真是一个天生的角斗士,年轻人,享受你的胜利吧,这是你该获得的金钱……啧啧天啊,如此年轻的英雄一次战斗就获得这么多的钱,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可没有你的这份本事……
  去寻找长安城最美的女人吧,去吃长安城最美味的食物,去喝长安城中最浓烈的美酒……
  天啊,天啊,我爱死这座辉煌的城池了,罗马跟长安相比就是一个满是老鼠的阴沟。”
  金日停下脚步,将大秦人搭在他肩头的钱袋放回大秦人的手中问道:“能告诉是谁把我送来角斗场的?”
  肥胖的大秦商人贪婪的看了钱袋一眼,摇头笑道:“没有人送你过来,是你要挣钱才来的吗?
  你打死了角斗士,只是在替他战斗赚本该他赚的钱而已,合约上写的清清楚楚,你识字吧?
  该死的,这种漂亮的文字我一个都不认识……”
  金日推开这个该死的奴隶商人,慢慢的走出角斗场,出了角斗场他仰头看看星空,再看看身上的伤口,叹了口气,这一身伤怎么能瞒得过母亲?
  路过街市的时候,金日买到了一只烤鸡,用荷叶包了,按一下依旧隐隐作痛的内腑,整理一下衣衫,来到家门前再一次看看自己的打扮,这才推开大门走了进去。
  一只鸡自然是不够百十个人分的,好在金日还是留下了一只鸡腿。
  母亲正在纺毛线,见金日进来了,就叹了口气道:“怎么又弄得一身伤?”
  金日将包在荷叶里的鸡腿放在母亲面前道:“今天赚了一些钱,就是少了些。”
  母亲摇头道:“我不喝你的血。”
  金日没办法,知道瞒不过睿智的母亲,就低声道:“孩儿被人算计了。”
  母亲吃了一惊,放下手里的毛线轱辘问道:“浑邪王?我不是告诉你,要你忘记浑邪王杀你父亲的这件事吗?
  你招惹他做什么?”
  金日摇头道:“我没有招惹他,至少在我没有强大起来之前,我不会招惹他。”
  说着话又摇摇头道:“不像浑邪王的做派,他那样的粗人还做不来这么精细的事情。”
  母亲低声道:“莫非是永安侯?
  他想要你死?”
  金日疑惑的摇摇头道:“也不像,永安侯太强大了,他如果想要害我,我早就死了。
  他应该还不知道孩儿陷害他的事情。”
  “哪会是谁呢?”
  金日笑着将鸡腿放进母亲手里道:“不管是谁,都没有要杀死我的意思。
  战斗虽然激烈,对手却总是避开我的要害,哪怕被我杀死,也没有杀死我的想法。
  如果论可能性,我觉得大汉皇帝陛下的可能性更高!”
  母亲放下鸡腿发急道:“为何要这样做,你是他的臣子,还告诉了他谁是内奸。”
  金日笑道:“他想要我死心塌地的成为他的臣子,就用角斗场来毁掉我的名誉,让我今后只能依附他。”
  “你肯定是这样的?”
  金日无声的大笑一下,指着残破的屋子道:“您的孩子如今除过这一条命还值些钱,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什么。
  母亲,吃吧,我们一定要吃的饱饱的,虽然我已经不指望过好日子了,还想再挣扎一下。
  我虽然不姓挛氏了,还是不想让这个姓氏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