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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章等不及长大
  大汉时代是一个人心淳朴的时代,学了儒家学问的人,一般都会为自己的学说发声,长气。
  学了法家学问的人如果不把自己的身份向律法上靠拢简直是大逆不道。
  自然,学了云氏特有的西北理工学说的人,基本上认为,眼前的世界对他没有秘密。
  这要归功于云琅不辞辛劳的讲故事,不厌其烦的解答所有弟子的,所有稀奇古怪的问题的能力。
  好多答案都是学生们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从来没有想到过得,而且,讲完故事之后,云琅还经常用一些简单的实验来为自己的答案寻找支持。
  很多时候,这些答案都跟学生们已经知道的答案不相同甚至是完全相反的。
  可就是一个个简单的实验,将孩子们心中只有神魔才能驾驭的事件归功于自然,或者人类。
  因此,西北理工的孩子们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在看到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之后,心中第一个念头想的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个现象发生,而不是简单的归咎于神魔。
  一群对神魔都没有多少敬意的孩子,指望他们对人产生自然地敬意,这就非常难了。
  所以,云氏门徒进学的第一天学到的学问就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仔细想来,这八个字包括了西北理工对世界最基础的看法,他们认为任何思想上的迷惑,都来自自己的无知,只有每天进学,才能壮大自己的灵魂,最终让自己变成一个强大的人。
  霍光之所以变成目前这种目中无人,胆子奇大的人,是有一定道理的。
  翻遍西北理工典籍,霍光就没有从这些典籍中找到任何关于——服从,投降一类的字眼。
  西北理工所有的学说都在诉说一个恐怖的道理——人,才是世界的主宰!
  对自然知识萌芽式的掌握之后,西北理工弟子很愿意用自己掌握的知识来解决自己的麻烦。
  云哲再一次不出预料的被蓝田打败了。
  找何公公哭诉,却被公公又打了一顿。
  眼看着云哲一个人坐在湖边抹眼泪,曹襄的儿子曹信悄悄地坐在云哲的身边。
  悄悄地将一个鹿皮小袋子放在云哲的手边道:“明日再去找蓝田比试。记得把这东西抹在手上。”
  云哲抽泣着道:‘这是什么?“
  “辣根粉!”
  “怎么用?”
  “涂抹在手上,趁机触碰一下蓝田的口鼻嘴巴就好了。”
  “有效果吗?”
  “放心,霍三就被这东西折磨的生不如死。”
  “不成,蓝田娘会发火。”
  曹信打开鹿皮袋子,用小指甲挑了一点,加了一点口水混合之后,就涂抹在自己手上,然后轻轻地用手背触碰了一下云哲的眼睛,云哲顿时就涕泪滂沱了。
  等云哲渡过了难过的时刻,曹信又从怀里取出几个鹿皮袋子献宝一般的摆在眼睛通红的云哲面前,指着这些袋子一一介绍到。
  “这个里面装的是辣根,这个里面装的是洋辣子,这个瓶子里面装的是绿钒油,这个袋子里装的是我按照经典配方配置出来的火药。
  不论你拿了哪一种,打败蓝田都是小事一桩!”
  云哲犹豫良久,刚才眼睛里沾了一点辣根粉,就让他苦不堪言,一想到把这东西用在蓝田的身上,他还是有些不愿意。
  因为母亲告诉过他,蓝田将来会是他妻子。
  云哲虽然不知道妻子是个什么东西,怎么用,却知道妻子一定是自己最亲近的人,就像耶耶跟母亲。
  耶耶从来没有把辣根这种东西弄进母亲的眼睛。
  曹信见云哲拒绝,就学着大人的模样叹口气道:“你这样心软是不对的,我母亲就告诉过我,她当年就是一时心软,才没有强迫我耶耶让她做正妻,这才让我成了庶出之子。
  阿哲,你一定要记住,心慈手软容易让自己倒霉。”
  云哲摇摇头道:“我更怕蓝田哭,你又不是不知道,她的哭声有多大,三娘说,能把骊山里的狼都能招来。”
  曹信点点头道:“知道了,你还是想用拳脚解决,不难,戴上这些东西!”
  曹信说着话就从身边取过一个不大的口袋丢在云哲身边,云哲打开口袋,发现里面装的全是铁器。
  曹信从不口袋里掏出一样铁器就佩戴在云哲的身上,不大功夫,云哲就被曹信装备成了一个带刺的小铁人。
  曹信用手指敲敲铁皮打制的铠甲,低声道:“我每次回家的时候都要穿着它,正因为有了它,我后娘才对我无可奈何。
  这两年我身子长高了,用不上这东西了,送你了。”
  云哲低头瞅着自己身上装备的简陋铁甲,用拳头敲的梆梆作响,对这东西他非常的满意。
  有了这东西,蓝田休想打疼他。
  眼见着曹信如同世外高人一般背着手走了,云哲大声道:“阿信,明天我就去找蓝田。”
  曹信停下脚步,阴森森的看着云哲道:“最好用的其实是洋辣子,只要让蓝田品尝一次洋辣子的味道,她一生都会害怕你。
  铠甲只是用来防御的护具,人家拳头打不痛你,用锤子难道也打不痛你吗?
  记住,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不公!
  这是大师兄教我们的话,你也应该记住。”
  云哲对曹信说的这些话非常的不理解,他并不认为蓝田就是自己的敌人,尽管他们两个总是打架,虽然自己打架总是输多赢少,可是,阿娇贵人给的奶酪很好吃啊。
  蓝田还经常把美味的果子露分给他。
  想想蓝田的好处,云哲顿时就把敌人这件事给忘记了,他只想天色赶紧黑下来,明天早点到来,有了这件铁甲,他就不怕蓝田掐他了。
  曹信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就关上了门。
  在云氏求学的这几个孩子中,就数曹信最是深沉,他居住的房间从来不允许仆妇们进去打扫,他宁愿自己清理房间也不想劳动别人。
  除过霍光,张安世,就连宋乔都不知道曹信的房间到底是什么样子。
  如果红袖进来,她一定会大吃一惊的,因为,在曹信的房间像实验室多过像卧室。
  曹襄小心的把袋子里的一点火药倒进一个大肚瓶子里,眯着一只眼朝瓶子里看了许久,叹口气道:“太少了。”
  在他的桌子上有一个沙盘,如果曹襄过来看的话,他很容易就会发现,这个沙盘,居然就是他平阳侯府的模型。
  沙盘上插满了小小的旗子。
  每个小旗子上都写着一个姓名,这些名字的主人,每一个都接受过他的赏赐。
  曹信相信,这些人没理由会不帮助自己。
  只有平阳侯的后宅这一片土地上没有插任何旗子……这里也是当利公主居住的地方。
  曹信回头看看装火药的瓶子,摇摇头自言自语的道:“太少了,至少需要五十斤。”
  云氏对制造火药的材料看的很紧,只有毛孩手里有一些,曹信本来学习的主业就是火药,所以,他才能分到一点材料来做实验,而实验过后,毛孩都要收回材料的,并且把曹信弄好的火药收回来。
  这就导致曹信收集火药的速度奇慢无比。
  曹信失望了片刻,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情。
  洗了手之后,脸上就带着笑意,这个时候,该是跟霍一他们一起吃晚饭了。
  云哲的眼睛红红的,却没有多少悲伤地意思,反而在那里狼吞虎咽的吃饭。
  宋乔觉得儿子很奇怪,今天下午,他被何愁有打了一顿的事情,宋乔自然是知道的。
  平日里,遇到这样的事情,云哲都会伤心好久,不吃饭,不理睬人是必须的。
  今天是怎么了?
  宋乔瞅着云哲刚刚给她挟的一块排骨陷入了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