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冰火王印 > 第六章 忍无可忍
翌日,秦天大梦方醒。
他醒来时,便忘了昨晚究竟是那些杂七杂八支离破碎梦境在困扰着他。
而那些虚幻中还透漏出一种真实的梦境,又预示了一些什么?
秦天还是很弱小的时候起,这些梦就几乎困扰着秦天的每一个晚上,只有他累得动弹不得的时候,这些梦好像才没心情打扰他。
梦中那雕栏玉砌的大殿雄伟而立,直插云霄。
狂暴的风雪夜中的,那个孤单背影倔强而坚毅的转身。
一宽厚的大会在秦天睡意正酣的时候,猛然将自己高高的举起,苍茫俯视。
一些奇怪的陌生人,总是对他指指点点,他们嘴里说了些什么,秦天至今都不记得。
从秦天记得树上樱桃花开放成为鲜红色的时候,他的身边,就没有任何人提醒他,他从什么地方来,为什么活该孤独的煎熬在这个世界上?
他遗留在这个世界上,被人遗忘的目的又是什么?
自孤苦中成长,在鲜血中凝练,驱赶着可悲的命运,或者是被可悲的命运驱赶着,走到今天的秦天,明白了很多,拥有了很多,至于失去的,貌似已不重要了。
他常常醒来之后自问自答,不知这些梦是不是关乎他遗失在某个角落里的幼年。
此时,一束阳光悄然而至,将秦天笼罩在其中,隐隐约约,一层薄薄的雾气从秦天的身上散发出去,就好像一块冰丢在了阳光下,正在一点点的融化掉。
秦天没有发觉,反而被阳光照的惬意酣畅。
他像一只懒散的虫子,迷迷糊糊倒下去,打算再赖一会儿床。
他在亡沦小镇,闲暇而且无聊,厌倦无从说起,但这样的日子,他知道并不会持续太久。
一个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人,只能说他并不属于这里。
秦天每天至多是经营打理自己的小酒吧,去黑心的小贩那砍价,然后将酒运送回来,卖掉,再去砍价。
一日过去了一年,修行的时间早就被无聊的时间充斥着,所以秦天除了每日清晨会欧文回顾一下以前学习到的凝练灵力的速成口诀之外,便将修行暂放了,即便如此,一年的时间过去了,秦天还是升了大半级,身体内的灵力充盈了不少,相应的能力也获得了提高,这是一件好事。
他曾有那个顽劣的朋友说过,若是秦天可以生长在大家族中,到了他这般年纪,至少也应该是人豪等级的强者了。
十二级的秦天,感觉还不错,他要求不多,生活的磨练告诫他,要求太多,失望就太多。
秦天眯着眼睛准备再启梦想,可他脑袋里忽然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于是他陡然起身,穿戴整齐,走出房门之外。
当拉开小店大门的一刹那,一双大眼睛滴溜溜的盯着他,似乎一切都装在她的眼睛里了。
“心姐,你今天怎么起这么早,还是昨晚压根就没睡?”秦天惊而不讶的说道。
素心野比较秦天更加清闲,也更加无聊。
平时无事可做的时候,便能看见她穿梭在城中各大商铺。
只要是她看得上的,买。
只要是她没看上的,也买。
秦天与他的小店,是素心野每日的必修课。
大半夜的,秦天等看见她揭自己家的屋顶,早上撞个满怀,有什么奇怪的?
钱,在沉沦之地,是最有用,也是最没用的东西。
放低身段,想在沉沦之地活下去,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素心野对钱的态度就是,花出去的,那就是别人家的儿子,身上的,就是自己家的闺女,早晚也留不住。
等什么时候,她身上的钱挥霍一空,付不起秦天的酒钱了。
她才会重操旧业,收拾好远行的装备,带上几个胆子大的,一起去沉沦之地拾荒发财。
她一旦选择出去,轻则就是半个月,多则两三个月,不满载而归,绝不回来。
太古沼泽是她经常光顾的地点,秦天虽然不知道太古沼泽的最深处她去过没有,但是太古沼泽的周边遍布了她的足迹。
每次从外面回来,素心野的第一战就是秦天的酒吧。
要么是一身伤痕累累,要么就是愁眉苦脸
劳烦秦天帮她上药还是小事,秦天实在她下一次出去,再见她时,就是一副冰冷的身体了。
野外的阽危之域,她总以微笑满不在乎来回应。
秦天问她在沼泽中遭遇了什么,她摇头不说,搞得好像秦天会发现她的财富秘密,要抢她的铁饭碗似的。
秦天素来对拾荒没什么兴趣,对野外的危险,也是能躲着,就躲着,干嘛要去没事找事,他开着小酒吧,不是更好?
素心野的生活,简单的就是白纸一张。
生活规律,总是那几种颜色,不能再多了。
口袋空了,就出去野外捡一些宝贝回来,卖给贪色的小贩,狠狠的捞上一笔。
那些贼眉鼠眼的小贩跟她都异常熟悉,加上她对小贩施以美人计,不是露出香肩来给小贩看,就是用挺拔的双峰往小贩的腿上蹭。
小贩得不到什么,却也乐意在这种暧昧中寻求安慰,被素心野迷得七荤八素,神魂颠倒。
素心野,就是那一堆破烂,小贩都能当宝,这就是女人的本事,女人越漂亮,胸越大,脑子就越简单,反而就越厉害。
秦天出于关心,也曾多次劝她不要再以身犯险,干嘛不索性将钱一点点省下来,在城中开一个小店?
这样她至少可以长期留在秦天身边,秦天当做报恩,也能照顾她。
在这亡沦小镇,别人欺负不得秦天,就更没有人能欺负得了她了。
素心野比秦天的脾气还倔,哪里肯乖乖的听听秦天的话?
生活逼的她从一只小羊,变成了一只母狼。
狼行千里吃肉,羊行千里吃草,或者被狼吃掉了。
秦天急了也会把她的行李打包收拾好扔掉,扔几次,她就捡几次。
而且她强词夺理的说,秦天是小,她是大,秦天教训她,她便是在以小欺大,以下犯上,搞得秦天无可奈何。
素心野能在荒野我行我素,有恃无恐,还不是仗着自己战士八级的等级?
与秦天比较起来,素心野接触过的危险,实在是米粒之珠,跟小孩过家家似的。
秦天遭遇过的危险,那个不是能把普通人胆吓裂的那种?
那才是真的危险,跟秦天的遭遇比较起来,野外那点危险又算得了什么?
棘地荆天,进退无路,弹尽粮绝,秦天是如何杀出来的,自己都忘记了。
其实有一点,秦天不知,素心野根本没有告诉他。
早年间。素心野也曾是一户豪门大家中的千金小姐,但因其父亲在话语上得罪了大国权贵,无端引来杀身之祸。
一夜之间,全家数十口人,尽数被杀,甚至连看门狗都被毙命了,只有小素心野被父亲抱着逃出生天。
妇女二人,一路逃到了沉沦之地,隐姓埋名,开始了新的生活。
素心野当时还小,她只记得,父亲当年也跟大多数沉沦之人一样,日出时便出城拾荒,日落时候返回来,而她每天都在城门口的老树墩上等着父亲宽厚的影子踏着斜阳的余晖走到自己面前,然后把自己放在他的肩膀上回到家中。
但是有一天,素心野并没有在城门口等到她的父亲,太阳落山了,她还在那里等,一连等了几天,终于看见了有人从路上跑过来,那不是她的父亲,是跟她父亲一起出去拾荒的同伴。
他告诉小素心野,她的父亲永远回不来了,小队在太古沼泽之后,便遭遇意外,被猛兽袭击了,整个小队只有他一个人逃出来,而且她的父亲还告诉他,要他照顾小素心野。
小素心野哭了几天之后,房子就被其他沉沦之人抢了,所以只好跟着回来的男人一起去他的家里。
当小素心野慢慢长大,那个收养他的男人,便露出了野兽的狰狞。
他在夜里悄悄怕上十二岁的素心野的床,解开素心野的衣服,趴在她身上不断的喘气着,愉快的呻吟着,仍凭素心野怎样哭喊都没有人救她。
只是第二天,没有人再见过那个男人出现过,只有一个小女孩披头散发的从屋子里走出来。
素心野被明媚的阳光照的惬意,于是妖娆伸了一个懒腰,推开秦天走到小店内。
此时小店内一个人都没有,那些喝酒的人一般晚上才来。
在白天,秦天时间充裕,要么制备自己所需要的东西,要么就出去办事,只等太阳落山之后才回来开店。
素心野将小店里里外外的打量了一番,就连老鼠洞都没有放过,她发现昨天一场混乱留下的狼藉已经不见了,小店恢复如初,桌椅更是换了新的。
“昨天是因为我有临时有大事要做,所以没有赶回来帮你收拾,这些都是你自己收拾的吗?我知道你不是那么小肚鸡肠的人,应该不会怪我的啦。”素心野无辜的看了看秦天,很不好意思的说道。
“你幸好有事没再来,如若不然,我今天都能不能开业都是这个问题,毕竟请神容易送神难嘛,又怎么会怪你?至于收拾残局这种事,你见我秦天什么时候亲自动过了,我没那么傻,亡沦小镇别的没有,有力气的男人,还不是一抓一大把吗?”秦天转身道。
街上那些躺在屋檐下,穿着破烂,隐隐发臭的流浪汉,你给他三个铜币,让他去杀一个人,他都肯,又何况是出力气这种好事?
“那就好。对了,我刚才就想问来着,昨天那一小一老,后来怎么样了?”
“走了。”秦天平淡的回答。
“就这么走了?”素心野质疑道。
她可不信那两个来势汹汹的人就这么无声无息的走了,或是说上没有再多几个人命?
“难道你希望他们在我这里小住,把我的地基都给刨了?都是难伺候的主儿,走了最好。你们刚走,他们就走了,天知道他们是什么人。”秦天搪塞着素心野。
“那两个人来头一定不小,而且等级颇高,不是什么善茬!正如你所说,走了最好,若是留下来,真不晓得如何应对。”素心野翻着眼睛,喃喃说道。
在这沉沦之地,三教九流,牛三马四,吆五喝六,什么人没有?
随便抓过来一个人,不是战士,就是将士,甚至是人豪级的强者。
偶然间碰到几个西陆的顶级强者到此,也不值得大惊小怪。
“今日你来,难道就是为了说这个?”秦天道。
“没错,也许我就来看看,你有没有让那个小狐狸精迷失了心智?”素心野嘴角上扬道。
“你何以见得她会是一个漂亮的姑娘?”
“身为一个女人,对另外一个女人的天生直觉。这个你小子自然不懂,难道不成她真的漂亮,比我还漂亮?”素心野颇有些不服气的撩着头发,。
“自然没你漂亮。”秦天打起了哈哈,就算他再傻,不懂女人的心思,但是什么话能说,什么话能为自己惹来杀身之祸,这个秦天还是知道的。
秦天自幼饱读诗书,早年闯三国,走西陆,上至阶级高层,夏至奴隶人民,阅人无数。
什么样的奇妙连珠的女子没有见过?
小家碧玉,步出闺阁。
风姿卓越,气势凌人。
倾国倾城,内外慧中。
衣冠楚楚,鲜眉亮眼。
清新脱俗,智可爱。
诸多类型的女人,在秦天眼中,她们只有一个共同点。
那便是,她们都是弱者,在这大陆上,秦天始终错误的认为,女人要靠男人才能活下去。
标致的女人,若是无心,就是摆设。
有心的女人,若是陋颜,便是多心。
庸脂俗粉,判若星辰,多如米粒。
百里挑一者,比比皆是。
千华独芳者,区区之众。
女人要想征服一个男人的心,光靠外表绝对不够,光靠内秀也绝对不够,两者兼具,那又如何?
而要让秦天忧思难忘的,眉眼一新的,一日三想的,定然是独一无二,万里无一的女人。
“本姑娘可是方圆百里之内最漂亮的一朵花了,你就把城主府那几个小贱蹄子聚在一块,也能跟我比?”素心野对自己的容颜,相当自信了。
只不过,很快她就反话锋一折,喃喃心伤的说道:“可即便如此,仍不能占据你的心,我的美,终是无用啊,自作多情而已。”
“胡说什么呢!人心是用来为一个人提供血脉生存的源泉,其中遍布了很多肌肉组织和血液管道,哪有地方能让人占据得了?我的心若被你占了去,岂不死了?”秦天对人体构造格外清楚,他早年接受过这方面的训练,就连真的心脏,他都放在上仔细的琢磨过,思考过这样一个问题,心脏为什么永远都在跳动?
最后他得出了一个结论,当心脏不跳的时候,人就已经死了,心脏跳动无非是它对外界的一种感知,当一切感知都消失了,无论是强者,还是平民,他的生命都走到了尽头。
今日,秦天不想说太多,他早已说了太多,态度自是万变不离一变的,他喜欢素心野,但那不是爱。
拒绝的话,说多了,就是伤害,倒不如用这种风趣的态度来搪塞过去好了。
秦天的大在素心野的头上摸了摸,再道:“我的好姐姐,你就别再胡思乱想了,想的多了,还不如吃得多。你看今日我也无事,你也无事,阳光又如此娇媚,不如我们一起相约,出去吃些东西?”
秦天摸摸肚子,自己的确是有些饿了,距离他上次饱餐一顿,时日也过去了三四天了吧?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秦天平时吃得很少,甚至两天三天才吃一顿饭,一顿饭要吃三四斤肉,再加上两壶酒不可。
对于强者而言,采食量大为减少是其中一个显著的特点。
比如说东陆强者,凡是跃升到了人豪等级的强者之后,他们可以七八天不吃饭,只靠体内原力维持身体各项能稳步运转即可。
即便如此,但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话,仍是真理。
民以食为天,只要是人,那就不得不吃东西,原力可以保证身体时刻保持充沛的体能,但并不能真正的取代食物,成为永恒能量。
即便是东陆最强大的上界强者,一个月也至少要进食一次。
素心野撇撇嘴,显得极不满意,她把屁股从椅子上慢慢的抬起来,带着一副不情愿的表情说道:“难道你有这孝心,那我怎么能不领情,那我们这就走吧。”
秦天故意装傻,憨憨的笑笑,先行一步,来到狭窄的街上。
此刻一个男人正在拼命的迈动着双腿朝着秦天的小店跑来,大汗淋漓仍不能让他停下。
秦天一眼就认出此人是齐贵身边的佣人,名字叫做小六。
小六大概就是一个外号,像是这种社会最下层的人之一,对于上层来讲,他们是没有名字的,即便是有,上层人也不会称呼他们繁琐的名字,只用一个代号来称呼,岂不是更好?
齐贵是这亡沦小镇上的一个商业大户,算是几大知名人物之人。
这个世界原本就是。商人以财力彰显实力。强者用拳头彰显实力。
什么咬文嚼字的人,统统靠边站,三大国家,当政的都是将者,即便在权臣之中,文人书生,也寥寥无几。
百无一用,是书生,这是大陆上的传统思想。
可秦天自幼读书,他认为文人的思想,文人的文字,也是通天的实力。
若没有文人持笔纵横,书写历史,那历史上那些鲜为人知的强者,岂不是都淹没在浩瀚的云烟之中了,他们的事迹又有何人来传唱呢?
文人的文字,是精神的传承。
文人和武者都一样,若是少了其中一种,社会岂不是乱了套了?
再说齐贵这个人吧,他旗下产业包含,绸缎,武器商铺,米行等等,遍及附近几个中小城市城池,各类商铺不下数十家,虽然比不上大城市的富商,但在一隅偏安,他的财力,也是屈指可数了,不说家财万贯,至少也一掷千金。
此人在经商上颇有些名望和实力,在当地人的口中,口碑极佳。
他做买卖从不苛刻,一丝不苟,诚实守信,不欺诈消费者,倒是上界中的一股清流。
作为上层人士,他能体察下属,视下层人为自己的朋友,知己,不倚财仗势,与大多数土豪劣绅都不一样。
秦天与其交好已久,来往密切,关系并非一般。
两人虽是要好,但多数时间,仅仅是在做交易。
齐贵势强,但不是什么事情都能办到,他有需要秦天帮忙的时候。
秦天也需要齐贵为自己做事。
两人就好像是相互利用,取长补短的好朋友。
毕竟现在是个特殊时期,秦天远走,隐姓埋名,不必显露自己的身份,以下层人的地位,很多事情都办不到,不好办。
齐贵的身份显赫,是一方富豪,人脉疏通,交际广泛,办起事情来,要比秦天容易的多。
“秦天公子...,你这是要...,要出门吗?”小六来到秦天身边将他拦住,依旧不忘恭敬的行李。因为跑得太急,让他上气不接下气。
“你慢点说,你找我有什么事情,还是你家公子找我有事?我刚要与人去用餐,如果事情不急,那就等我吃完再说。”秦天客气的说道。
对待这些生活本分而且用心的下层人,秦天发自内心的对他们很是尊重。
尊重是相互的,只有你尊重他人,他人才会你,投之以礼
加上秦天早年孤苦,何尝不是一个下层人,任人践踏侮辱?所以他最懂这些下人的苦楚,就算到了现在,秦天一路摸爬滚打,刀口舔血,小有所成了,不也还是难逃下人的宿命?
俯拾地芥,弓开得胜,行而有成,岂能妄自菲薄?
除非他能到了那高高的顶点之上,傲视天下群雄。
要不然,他就脱不下这下人的帽子,总有人会站在秦天的头上。
“自然是急事,自然是急事啊,我家公子让你现在就过去,说是有要事相商,具体什么事情我也不知道,等公子去了公子会亲自跟你说的!”小六着急道。
“哦?”
秦天一想,这齐贵平时找自己,最多是料理一些他没法出面办的事情,比如说索要一笔烂帐,去收拾收拾烂人,恐吓恐吓竞争对之类的。
这些事情都见不得人,每次无需太急,只要秦天答应,动一些心思,就能水到渠成。
那么这次难道是发生了什么天大的事,让齐贵感觉到了危?
“好,我这就随你过去。”秦天看了素心野有一眼,嬉皮笑脸的说道:“心姐,你都看到了,齐公子让我去他那一趟,这早饭,你就自己吃吧,我记得欠了你一顿,改日一定要还的。”
素心野满是不屑的哼了一声,“既然是齐大公子的事情,那你还不快去,真是啰嗦。”
整个亡沦小镇并非一无是处,城市中心地带,也有大城市的一片繁华景象。
这里的房屋被修建的规规整整,都是几层高的精致楼宇,几班守卫扼守一处,道路前侧种有花草,路面整洁无尘,街上行走的也尽是锦衣玉食之人。
齐贵所在的地方,就是亡沦镇的富人区,住在这里的可都是有头有脸的社会名流,那些守卫沿街把守,不准沉沦之人靠过来,若是没有令,沉沦之人要硬闯,守卫们就会格杀勿论。
城市中心的中心,一处庄严的庭院,被几米高的围墙保护起来。
一个穿戴不俗,体态稍瘦的年轻男子,正坐在明亮大厅的椅子上,他中端着下人呈上来的账单,账单上密密麻麻的都是文字,一笔一笔的记录的都是近些时日的商铺营收。
男人随翻了几页,无心再看下去了,脸上从青变黑,再从黑变白,气的握着拳头,狠狠的咬了咬牙齿,将账目丢在了地上。
一旁站着的下人赶紧弯腰,把账册拾起来,拂去上面的灰尘,小心翼翼的搂在怀中收好。
“欺人太甚,欺人太甚,欺人太甚!”男人不顾素养的破口大骂道,下面的人听了,默不作声。
“呦,究竟是什么事,还能让你这个风流倜傥的公子哥恼羞成怒,不妨说来听听,能否值得我开怀一笑?”秦天随着小六大步从门外走来,刚走到门口,就听见齐贵的怒震山河的吼声。
秦天印象中,齐贵这人胆子小,处世随和,与人友善,人缘极好,发这么大脾气,还是少见。
见到秦天来了,赶紧跑了几步迎上来,脸上的表情也缓和了不少,至少没有那么难看了。
“秦兄弟来了及时,这次你可要帮我,只有你能帮我。”
齐贵引着秦天坐下,下人端上好茶后,就被齐贵遣下去了。
等四下无人时,秦天一边喝茶,一边问道:“齐公子,你有什么话,但说无妨。你我的关系可算是朋友一场,我初来乍到的时候,整个亡沦小镇,只有你肯帮我,为我购置上等药草,助我养伤,这等大恩,我无以为报。就算现在,我也借了你不少光,如果不是你,我哪能活的这么滋润?所以你齐公子的事,就是我秦天的事。”
“那些都是小事一桩,你又何必挂在心上,秦兄弟是爽快人,与人谈话,让我心情顺畅,我就不拐弯抹角了。”齐贵拍了拍秦天的肩膀,坐在一边讲起来。
“这事情都因为王可那个家伙而起。他仗着自己的叔父是这亡沦小镇的城主,要人有人,要权有权,这次竟然敢染指我的商队,在康定城和玩够呢小镇之间的路上劫了我的货。据为己有不说,还派人告诉我,如果我想要这批货,就要关了在康定城的十家商铺,而且还要赔钱给他,你说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这跟明抢有何区别?他早前在我的商铺边上大开商户,已犯了商家大忌,看在他叔父的面子上,我没说什么,想着两家公平竞争便是,然而就在一个月前,他生意惨淡,争不过我,于是狠狠压低商品价格,让我险些亏本,就算如此,我也隐忍下来。而这次他做的实在是太过分了。”齐贵说完狠狠的咽了一口吐沫,脸上那道黑云又重新爬了上来。
秦天听明白了,简单点说,便是王可拿了齐贵的货,齐贵要拿回来,不过不是通过给钱的方式,而是另外一种方式。
王可仗势欺人,教训教训也是应该。
秦天不认识什么亡沦小镇的城主,更没跟他打过交道,两个人没有相互利用的地方。
秦天在这亡沦小镇就是一个孤独的人,他把自己封锁在自己的伪装之下,哪里知道王可是从那钻出来的东西,所以没什么好顾忌的。
他却见惯了诸如王可这些人渣,扒他们一层皮,那又如何?
权力之下,弱者受人宰割,这无可厚非,可若是一旦选错了对象,那自会引火烧身。
这次齐贵有事,秦天定然不会坐视不管。
齐家是地道的生意人,老实巴交,走到今天全靠自己,甚是不容易,几十年辛苦经营,如今全因为这么一个小小的城主侄子就化作了泡影,要饮下这杯苦酒,着实令人恼怒不甘。
对秦天来说,一个小小的亡沦镇城主,能掀起多大的风量,真是微不足道。
“齐公子,你的意思,我已明白。这批货物是什么东西,又有多少,麻烦齐公子都一五一十的告诉我。我今天晚上就把东西给你一个不少的带回来,而且还让王可在康定城的商铺全部关门,从此让他不得再进康定城,不知道这样的结果,齐公子可还满意?”秦天扭头看了看齐贵,口中说的平淡,可真要做起来,那就有点难了。
“不可...,不可...,不可莽撞,王可的叔父好歹也是亡沦城主,中握有实权,我们得罪不了。若不是这次那些货物太过贵重,是我身家的一半,我也不会找你来。”
“我知道你怕什么,我不会杀了王可。”秦天道。
“当真不会?”
“尽力而为吧。”秦天很为难的说道,在这个世界上,杀一个人,永远比把事情做得恰如其分,火候适中更简单。
“齐公子,你需知道隐忍和强硬都是活法,可前者活着太累了,唯独后者活着轻松。这次你不给王可一个教训,那么下次,王可肯定还会变本加厉,那我若在便是,我若不在,你又该如何?”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我齐家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士族,只要没跟王家人抓批脸皮。彻底闹翻,相信王成功这个老东西也不会把我怎么样的。这次就辛苦秦兄弟了,一定要拿捏分寸,把事情办好。”齐贵沉思片刻后,方才说道。
“公子交代,我义不容辞,时间也不早了,那我中午就出发。还有,上次我交代齐公子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秦天忽然想到他前些天要求齐贵帮自己搞一些军中的上等兴奋剂的事情。
只要是跟军方挂上名的东西,一般都很难搞到。
这种军用兴奋剂,是专供军队使用的,属于违禁物品,市面上少见,若是买卖被发现了,定然是杀头之罪。
来源不外乎一点,缺钱的士兵从军营偷出来,卖到黑市上才有少量流通,就算是黑市上,也不一定都是真货,黑心的商家,比实打实的商人更多。
正规军队中使用的兴奋剂质地较纯,比秦天用检漏设备制备出来的兴奋剂不知道要高出几个等级。
自从上次受伤之后,秦天并未痊愈,一年中来,晚上时而有头疼的毛病,只有饮下混合了兴奋剂的酒之后方能好过一点。
质地越纯的兴奋剂对缓解病痛的效果更好一点。
因为那些东西本来就是给战场上受伤的士兵使用的。
齐贵有人脉,还有财力,搞到这些东西,要比秦天容易得多。
“上次我说什么时候给你?”
“好像是大后天。”秦天想了想。
“那你何必着急,我的人已经找到了卖家,那东西很快就会谈妥。这样,我给你双份,且不收你钱,就大后天,你来我这里取。”齐贵自信的笑道,自从秦天答应下来之后,齐贵的心就平心易气了很多。